|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61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 关 键 词:招标,公告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10 | 发布日期:2017-07-10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天然气利用工程2017-2020热镀锌管材及钢制管材采购项目(二次)已由豫郑航空城建〔2016〕30017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自筹资金),本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热镀锌管材及钢制管材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天然气利用工程2017-2020热镀锌管材及钢制管材采购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YZGJZ2017070401
3、项目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南水北调以东区域
4、建设规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境内南水北调以东,万三公路以西(含万三公路),双湖大道以南(含双湖大道),炎黄大道以北(含炎黄大道)区域内)约135.5平方公里,燃气管网工程所涉及的热镀锌管材及钢制管材。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
2、招标范围及管材规格型号:
一标:

二标:

三标:

四标:
管材规格型号

(注:此次招标为常期采购招标,材质均为Q235B直缝高频电阻焊接钢管,以上表格内物资数量作为报价参考数量,具体数量以每批次实际采购订单为准。)
1、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及合同要求为招标人进行供货结算。
2、供货周期:一标段:从接收到甲方下发任务单10日历天内;
供货周期:二标段:从接收到甲方下发任务单10日历天内;
供货周期:三标段:从接收到甲方下发任务单10日历天内;
供货周期:四标段:从接收到甲方下发任务单30日历天内;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的要求。
4、质保期:一年
资质要求:
3.1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燃气热镀锌管生产厂家:
3.1.1.1生产厂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市场信誉良好;
3.1.1.2生产厂家(投标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限压力管道直缝高频电阻焊接钢管A2及以上)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3.1.1.3生产厂家(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1.4生产厂家(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年度);
3.1.1.5生产厂家(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等不良行为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1.1.6生产厂家(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3.1.2投标人为燃气热镀锌管代理(经销)商:
3.1.2.1投标人为燃气热镀锌管代理(经销)商,须具有生产厂家(生产厂家须符合本公告3.1.1.1-3.1.1.6条要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许可;
3.1.2.2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年度);
3.1.2.3投标人为燃气热镀锌管代理(经销)商,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3.1.3投标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3.1.5投标人可对本项目投一标、二标、三标同时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时按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顺序评标投标单位被评为第一中标人后不在推选二标段三标段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1.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四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为燃气钢管生产厂家:
3.2.1.1生产厂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市场信誉良好,
3.2.1.2生产厂家(投标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限压力管道直缝高频电阻焊接钢管A2及以上)》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3.2.1.3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1.4生产厂家(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年度);
3.2.1.5生产厂家(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等不良行为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2.1.6生产厂家(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3.2.2投标人为燃气钢管代理(经销)商:
3.2.2.1投标人为燃气钢管代理(经销)商,须具有生产厂家(生产厂家须符合本公告3.2.1.1-3.2.1.6条要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许可
3.2.2.2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年度)
3.2.2.3投标人为燃气钢管代理(经销)商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3.2.3投标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3.2.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投标可以同时投一标、二标、三标、四标四个标段,但一、二、三标段只能中一个(四标可同时投中)。
四、报名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每日上午9:30至12:00时,下午13:30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报名。
4.2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4.2.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
(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 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6)具有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4.2.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时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
(3)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对代理(经销)商唯一授权书;
(4)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生产厂家提供在有效期内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5)代理(经销)商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代理(经销)商提供在有效期内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以上资料报名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每日上午9:30至12:30时,下午13:30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不接受邮寄方式。
六、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5939622076
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先生
电话:0371-63284450 18143931444
电子邮箱:zxyjs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