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987/2017-0006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郑州市旅游局 | 关 键 词:市场秩序,暑期整顿 |
文 号:郑旅〔2017〕60号 | 成文日期:2017-07-11 | 发布日期:2017-07-1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暑期整顿”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暑期整顿”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旅游主管部门: 根据河南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暑期整顿”的通知》(豫旅〔2017〕244 号)要求,为确保暑期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有序,营造文明健康旅游消费环境,市旅游局决定自7月初至8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暑期整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原则,认真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责的通知》(郑政办文〔2017〕3号),明确相应责任,强化综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树立诚信经营、文明旅游社会导向,净化旅游消费市场,为旅游业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打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按照“五个同步”原则,进一步加大对“不合理低价游”打击力度,紧盯价格、合同、购物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参与“不合理低价游”的旅行社、导游、购物店、“黑社黑导”等市场主体,并针对“不合理低价游”向出境游市场蔓延和转移的趋势,重点整治诱骗或强迫购物、擅自增加自费项目以及境外甩团等问题。各县市区、开发区旅游主管部门要普查属地旅行社网站,对涉嫌不合理低价的旅行社要依法调查处理,对涉嫌超范围宣传的旅行社取证后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二)开展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行动。针对一些非旅游企业和个人利用户外俱乐部、社区社团或网上平台、公众号等方式售卖旅游线路产品,特别是一些保健品销售和保险企业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作为促销办法的行为,各县市区、开发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联合公安、工商、网信、保险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专项行动,维护广大消费者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开展旅游市场监管和执法工作督查。重点督查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对督办案件、转办案件、移交线索的查处力度和查办情况,坚决查处推诿扯皮、监管失范、查处不力、执法不严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四)加强诚信经营和文明旅游宣传引导。积极开展旅游行业文明诚信推进活动,加强在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和公共广场、商贸核心区、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文明诚信旅游公益宣传。充分发挥“12301”等旅游服务热线和旅游投诉举报网络平台作用,发动广大游客自觉抵制、积极举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暑期整顿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明确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要按照检查重点内容,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检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有关企业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根据工作计划,省旅游局将联合省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对我市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查,请各地7 月18日前将暑期整顿工作方案报市旅游局。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要找准整治重点,突出关键环节,抓住重点部位,主动加强与当地工商、交通、公安、网信、质监、食品卫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提高整治针对性。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严重违规违法问题要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依法依规,廉洁自律,确保客观公正。 (三)要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游客和社会监督。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与相关部门日常联合检查机制,完善治标治本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请各地每月25日前将本月查处案件情况、8 月20 日前将暑期整顿综合情况分别报市旅游局。 联系人:史名媛 0371—67188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