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单位:
现将《2017年县农委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10日
2017年县农委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69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郑州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211号)和《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郑州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牟政办﹝2017﹞37号)精神,全面做好我委2017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政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我县建成城乡一体、产城融合、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都市田园城市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拓展政务公开平台,建立完善部门权力清单,推行依法透明公开行政,转变服务意识,牢固政治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政务公开工作常规化、主动化,政务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各项政务活动进一步规范,促进农业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信息公开内容
1.机构职能:拟订全县种植业等农业有关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组织落实促进我县农业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等。
2.财务信息:主要包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相关信息。
3.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家、省、市和部门相关“三农”方面的政策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重大部署。
4.农业系统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农业行政执法、农民培训、农村沼气建设、农村财务管理、水产渔业发展等方面。
5.政策法规:与职责相关的农业法律法规情况、农业执法制度等。
6.扶贫脱贫:扶贫相关政策法规及业务信息。
7.农业执法:根据《农业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和国家农业行政执法相关法规和政策,公开执法相关内容。
8.农村经济管理: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与发展等相关信息。
9.其他重要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10.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规定,公开相关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要求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为党组书记、主任樊守峰,副组长由委班子成员担任,委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中庆兼任。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协调指导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委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待政务信息公开。
(二)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职过程中获取的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务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
(三)不断深化协调配合。要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加强工作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健全投入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各方面保障。建设政府信息发布和政务公开的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单位的作用,使公开的内容更统一、更权威、更准确,使公开的各项服务更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