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3157743/2017-0008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民调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12 | 发布日期:2017-07-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7月12日上午,新港办事处7月份民调工作例会在大会议室召开,办事处14个行政村全体民调员、民调办全体工作人员、负责信访民调工作的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办事处副主任张海婷为全体与会人员领学了《人民调解法》关于民事调解受理范围及主要任务,民事调解的法律效力等部分重要章节,使民调员进一步明确民调工作的法律保障和相关工作要求,会议对民调员民事调解案件卷宗的整理、制作、归档等工作提出要求。在民调员经验交流发言环节,寺王村民调主任孙利杰讲述了自己与村民调员如何发挥维稳员作用,积极处理、解决邻里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的精彩经历;北街村民调主任王二周则形象地把民调工作比喻成“救火”:出现矛盾纠纷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防止事态激化要“控火”,劝解冲突要釜底抽薪,想办法让矛盾双方“隔离”、“冷却”,用良言去“灭火”,及时做好调解工作回访确保不出现“遗火”。两位民调员朴实、幽默又不失实用的经验之谈赢得了与会人员的一致认可。会议还听取了14个行政村调委会近期工作汇报,就几起重点信访积案进行了深入分析探讨,形成了初步工作意见,要求相关村民调员积极参与,协助做好剩余信访积案的化解处理工作。
最后,主管领导张海婷副主任对民调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主动调解、化解矛盾,认真履职到位,主动介入调解群众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村级和谐。二是要做好信访维稳信息员,在村内发挥积极影响,在群众之间传播正能量,对于不能调解的纠纷,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三是要当好普法工作宣传员。要带头学习并引导群众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宣传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法知识,努力提升广大村民的法律意识。
会议还办事处及各村下一步民事调解工作做了进一步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