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9830/2017-0005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文物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12 | 发布日期:2017-07-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文物保护工作的具体安排,我办事处积极依托网格化管理对辖区内所有的古遗址、古墓葬及民居现存的具体情况进行排查摸底。
一是强化文物法宣传,提高居民文物保护意识。办事处通过在各网格内利用村级板报、宣传栏、村情民意小报等,积极宣传我办事处文物工作的新动态、文物法规、政策的文章等。同时,将事业局下发的1000份《文物法》相关条例宣传彩页发放到相关村民手中,使村民了解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辖区内居民文物保护的意识,确保村民知法、不违法、敢于与违法行为做斗争。
二是结合网格化管理,加强辖区文物保护工作。结合网格化管理工作,我办事处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之中,建立了办事处、村、村民组三级文物保护网络,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制,与第一负责人签订文物保护管理目标责任书,同时聘请民居所在村村内一到两名有责任心和事业心的保护员,每天对所负责民居进行巡查,确保不拆除、不丢失。
三是坚持日巡查制度,掌握辖区文物现存情况。为确保对辖区内文物现存情况了如指掌,在各村文物保护员每日巡查的基础上,我办事处各级网格长坚持每日对辖区内所有文物进行一遍巡查,了解每处文物现状动态,出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确保辖区内文物完好。截止目前,我办事处现存古墓葬7处,其中市保3处;遗址4处,其中县保1处;近现代石拱桥1处;地上民居19处,其中3处房顶损毁。
四是积极与村民沟通,确保辖区民居顺利迁移。近日,实验区对我办事处现存民居开展迁移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我办事处各级网格长积极与民居的所有人进行协调沟通,及时搬空民居内相关物品,签订村民征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在民居迁移过程中,我办事处要求所有网格长必须在现场进行协调,了解迁移工作进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王松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