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8号院和阳光城9号院(7#-12#楼)项目竣工验收拟审批公示

索 引 号:555704589/2017-00084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验收审批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7-13发布日期:2017-07-1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阳光城8号院和阳光城9号院(7#-12#楼)项目竣工验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13日-2017年7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郑州市商城路2号院1号楼319室(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66266025;传真:0371-66252080;邮编:4500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

阳光城8号院项目

郑州市郑州市果园南路北、尚庄路西

郑州鼎盛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共建设 25 栋楼,14#18#、21#~25#、一二层为商业。不设置中央空调系统。本次验收总建筑面积357147.93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8095.7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69052.16 平方米。无冷却塔设施。



1、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处理满足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噪声为水泵等公共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该项目较高噪音设备用房设在地下室负一层,墙体封闭;房屋的窗户采用隔音双层中空玻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限值要求。

3、废气主要为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和汽车尾气。厨房经常住户燃料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并通过专用烟道经楼顶引风机至楼顶排放;车库设置有机械导通风系统;制定了安全防范措施及紧急处置预案,配备了消防报警装置、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

4、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经工作人员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

阳光城9号院(7#-12#楼)项目

郑州市长江东路南、刘南岗路东

郑州鼎盛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共建设12栋楼,本次验收内容包括7#-12#楼:均32F层,本次验收总建筑面积162519.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7298.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5221.64平方米。无冷却塔设施。


1、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噪声为水泵等公共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该项目较高噪音设备用房设在地下室负一层,墙体封闭;房屋的窗户采用隔音双层中空玻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限值要求。

3、废气主要为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和汽车尾气。厨房经常住户燃料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并通过专用烟道经楼顶引风机至楼顶排放;车库设置有机械导通风系统;制定了安全防范措施及紧急处置预案,配备了消防报警装置、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

4、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经工作人员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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