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1715/2017-0018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二七区住房保障中心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13 | 发布日期:2017-07-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7月12日上午九点,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赵保军副主任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主持召开协调推进会,研究讨论嵩山路辖区锦虹小区房屋安全的问题。参会人员主要有,嵩山路办事处纪工委书记兰喜国、亚星公司代表舒平、中心路雨虹总工程师,安全科王滨科长及锦虹小区业主代表等。
会议首先由嵩山路办事处兰书记对锦虹小区部分房屋墙体开裂等涉及房屋安全的情况做了详细介绍,随后与会人员就锦虹小区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做出了具体分工。
(1)根据现有实际情况,由住房保障中心提供鉴定机构,现场经办事处、业主代表、亚星公司三方协商确定,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做房屋安全鉴定;
(2)房屋安全鉴定所需费用,由嵩山路办事处与亚星公司对接,商议确定;亚星公司代表和办事处兰书记表态会议结束后马上签订合同,对居民反映的房屋进行鉴定;
(3)待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后,根据鉴定报告,依法处置。
(4)业主对于鉴定机构的权威性、公平公正性提出质疑,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总工室路雨虹总工程师对所选鉴定机构作了相关介绍,使业主消除了疑虑;
(5)业主提出亚星公司在建房屋是否影响小区建筑采光及深挖基坑与小区房屋间距是否符合建筑设计规定等问题,建议其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
最后,赵保军副主任要求:请嵩山路办事处迅速与亚星公司确定鉴定费用承担方,并尽快在有业主代表参与的情况下与鉴定机构签订相关合同。同时,中心安全科要与办事处紧密联系,切实跟进落实,全程参与,随时汇报进度,目的就是消除隐患,使小区业主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