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二马路热源厂“煤改气”工程建设项目

  • 索引号:005252362/2017-00332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
  • 发布机构: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关键词:环保验收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7-13
  • 发布日期:2017-07-1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二马路热源厂“煤改气”工程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7年7月13日-2017年7月19日。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二马路热源厂“煤改气”工程建设项目

    郑州市火车站地区二马路77号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于2015年12月委托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完成,2015年12月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下达了《关于同意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二马路热源厂“煤改气”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郑环建(2015)507号。 2017年3月3日至3月4日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工作,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相关技术资料、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编制完成了本验收监测表。

     

    项目按照设计规划进行了建设,严格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废气配置24m高排气筒排放;

    生活污水设置有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王新庄污水处理厂;

    锅炉房风机设置有基础减震、在风机进气口设置复合消声器,设备间采取吸声吊顶、吸声门窗等措施降噪,同时在烟囱上设置烟气消声器;

    生活垃圾场区不同位置均设置有垃圾桶。

    该项目COD、氨氮排放量为0.17t/a、0.017t/a,符合郑州市环保局总量控制指标0.18吨/年、0.018吨/年。

    拟验收建设项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核准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755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附件

  •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二马路热源厂“煤改气”工程建设项目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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