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司法局关于印发《上街区司法局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83601/2017-0005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上街区司法局关 键 词: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文    号:上司文〔2017〕21号成文日期:2017-07-14发布日期:2017-07-14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上街区司法局关于印发《上街区司法局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司文〔2017〕21号

局属各科室、司法所:

现将《上街区司法局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监督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7月14日

上街区司法局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监督实施办法

为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促进履职尽责,提升工作效率,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正义、服务高效的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市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上办文〔2017〕10号)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区司法局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监督工作。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十届二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工作总格局,以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载体,以履行监督责任、助推主体责任为抓手,以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机关作风庸懒散、行政效能低下、重点项目推进不力等问题为重点,强化监督查问题、强化措施促整改、强化责任促担当、强化制度促治本,做到真管真严真担当,真查真纠真问责,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勤政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二、整治范围

局属各科室、司法所

三、整治重点

(一)工作作风庸懒散问题。重点整治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深入,“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小微”腐败问题突出,为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态度冷硬、行为粗暴、久拖不决;工作作风散漫,贪图安逸、拈轻怕重,不愿为、不敢为、不会为问题突出;纪律涣散,消极怠工,工作日午间饮酒,随意脱岗、迟到早退,不按规定参加重大会议,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突出问题。

(二)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重点整治对各专项督查工作中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力,以及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点资金安排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在落实扶贫攻坚、环境治理等实事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待观望、选择执行等问题,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突出问题。

(三)行政服务效能低下问题。重点整治在审批服务过程中,执行“一口受理”、集中审批等工作机制不到位,不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工作制度,违规设置准入门槛、流程环节繁琐;在行政执法中,监管缺失、检查过滥、办事不公、吃拿卡要、相互推诿等突出问题。

三、实施步骤

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宣传引导(2017年6月底前)。局属各科室、司法所要对照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落实,分别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作风建设责任清单,明确任务,细化措施,主动作为,协同推进。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对作风建设的思想认识。通过多种形式,对专项监督工作的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行动步骤进行广泛宣传、详细解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建立台账(2017年7月底前)。局属各科室、司法所要结合专项监督工作重点,坚持自己找、相互帮、群众提、组织点相结合,通过组织生活会、谈心交流、征集意见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剖析、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形成问题清单,建立专项监督工作台账。领导班子要对每名同志“庸懒散”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一点明、指正,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真正做到抓早抓小、抓细抓常。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建章立制(2017年11月底前)。局属各科室、各司法所要按照具体方案,结合问题清单,查明原因,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该整改的整改,该教育的教育,该问责的问责,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把整改贯穿专项监督全过程。要针对专项监督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问题、提高机关效能的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五、整治措施

一是运用微信、官方网站等信息化平台,进一步拓展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效能问题的投诉举报。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形式,把抓落实、促整改贯穿专项监督各个阶段,既查工作落实情况,又听基层和群众意见,及时反映和纠正突出问题。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坚持“有案必查、查必从严、查必有果”,局纪检监察室要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真正落实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六、工作要求

(一)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局属各科室、各司法所要站在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的高度,全面抓好工作作风和优化环境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发展意识、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和竞争意识、树立一切围绕发展、服务发展的理念,努力营造良好的加强作风建设和经济发展软环境氛围。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上来,主动作为,深入调查研究,注重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化解政策落实的“中梗阻”,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三)加强督查,严肃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联合检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局属各科室、各司法所工作纪律、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明察暗访,加大对违反工作纪律、影响环境建设等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法规严肃处理。特别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失职渎职案件,一律从重处理,并追究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以强力问责促责任落实。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