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孟镇四举措加强整治“小散乱污”企业

索 引 号:005294992/2017-0013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大孟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政务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7-14发布日期:2017-07-1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大孟镇四举措加强整治“小散乱污”企业

为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大孟镇扎实开展了“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高度重视,密切协调。我镇先后多次召开“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协调了督查办、派出所、巡防办等智能部门,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联合行动,确保执法能力。

二是加强宣传,广泛动员。通过广播、微信、有奖举报、发放明白卡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全镇群众共同参与、共同监督,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三是集中行动,依法查处。组织各职能部门,统一行动、严格执法,集中打击“小散乱污”企业,切实做到断水断电,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取缔。

四是严格督导,落实责任。成立督导组,对“小散乱污”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对出现漏报、企业违规生产或整改不到位的村,按照规定给予村干部、包村干部严重警告、停职或扣除工作经费处分,确保整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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