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文物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211/2017-0006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文物管理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文    号:登文物字〔2017〕61号成文日期:2017-07-14发布日期:2017-07-14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文物安全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国务院、省及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我市文物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大依法治理力度,持续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积极动员全局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管安全”,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排查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切实做好隐患排查与整改,有效控制和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白金勇

副组长:张道有  

成  员:全体中层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具体组织、协调,并负责执行领导组的决策,办公地点设在局法制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王岩兼任。

三、检查时间及范围

从即日起至2017年8月15日,检查范围是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组织安全检查

在我市文物领域内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每周至少带队到基层进行1次抽查;法制安全科每周至少到基层进行1次检查;各文管所每半月至少对辖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1次全面检查;局全体网格化监管分包责任人,对分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消防检查,每周至少1次。

在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检查时,检查的范围应包括:1.安全规章制度、各岗位人员责任制落实情况;2.用火、用电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尤其是大功率用电器及用电线路的安全使用情况;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善、到位;5.技防设施、监控设备运行情况;6.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7.文物本体安全情况;文物本体上镶嵌的石刻、砖雕及主要构件情况,田野散存文物情况等;8.安全隐患及隐患整改情况,尤其是对易燃易爆物的清理情况;9.是否存在违法建筑;10.应急管理情况;11.其它安全情况。

安全检查实行周报告制度,各文管所及安全生产网格化分包监管责任人要分别建立隐患检查及整改台账,并在每周五12点前,将本周检查情况报告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文管所报告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全局隐患检查及整改台账。

(二)重拳整治安全隐患

根据局属各文管所辖区划分《登封市文物管理局关于局属各单位安全责任辖区划分的通知》(登文物字[2011]27号)及安全生产责任分包情况进行检查,对我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现存的各种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治理,并进一步加强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行安全隐患整改销账制度,定期对各文管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对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进行销账,对整改不到位的安全隐患进行督办,对超出我局能力范围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确保在排查中发现的各种隐患都能及时整改到位。

(三)持续开展火灾防控专项工作

为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局属各文管所要在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的基础上,紧盯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持续开展各种安全专项行动。按照市政府及市安委会的部署,各文管所重点在重大节日期间,集中对文物古建筑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尤其是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少林寺、中岳庙、法王寺、老君洞等香火旺盛的宗教活动场所等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明确专人严看死守,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体工作人员一定要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克服松懈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好工作落实,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协调、督导、信息传递等工作。

(二)强化督导,狠抓落实。为保证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落到实处,工作开展过程中,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周定期组织督查,对于上报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力的文管所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由局绩效考核办公室对相关责任人记过错。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局属各单位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事故隐患整改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管理,防止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和走过场;要坚持边坚持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进行整改、跟踪落实。

(四)做好沟通,形成合力。局属各科室、文管所及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人要做好沟通交流,以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安全为统一目标,做好配合,形成合力,保证隐患整改到位,坚决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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