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779/2017-0006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演出市场,整治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15 | 发布日期:2017-07-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切实加强营业性演出市场有效监管,上街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结合上街区演出市场的实际情况,自5月22日至7月15日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演出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了全区文化市场健康有序。
一是营造浓厚氛围。结合“平安创建”工作,充分利用乡镇(街道)文化站,通过广播、专栏、标语、黑板报等形式对专项行动进行报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舆论氛围,教育疏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各类违法演出行动。
二是公布举报电话。面向广大群众公布110、68929347举报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保证执法效率。发现有淫秽、色情、低俗演出的拨打110电话向公安部门举报;发现有非法演出活动的拨打68929347向文化部门举报。呼吁群众自觉抵制低俗演出,发现违规演出团体及时举报抵制。
三是强化市场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文化站和文化市场信息员优势,加强巡查,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各项规定要求,加强对农村集市、物交会、庙会、红白喜事等演出活动的主体资格、演出内容审查,坚决杜绝不健康节目流入演出市场。同时,要加强与公安、工商、城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活动。
四是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农村物交会、庙会、红白喜事中的违法演出活动中,未经审批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含有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色情、淫秽、封建迷信等内容的违法演出活动。严格杜绝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场地的行为,一经发现演出内容含有禁止内容,立即予以制止并向公安部门和文化部门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