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0893060/2017-00109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安监局 | 关 键 词:安全生产,监管 | |
文 号:二七安委办〔2017〕80号 | 成文日期:2017-07-17 | 发布日期:2017-07-17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7月14日
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超前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效手段,必须贯穿于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作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主抓手、主载体、主动力。通过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企业安全事故预防能力,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强化监督检查,坚持从严排查隐患
(一)全面排查,突出重点
全区各乡(镇)、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属地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紧密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各级网格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做好:一是督促现有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要求,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按照“隐患治理五落实”要求完成隐患治理工作;二是对分管的行业及分管的辖区内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进行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对行业内企业存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要监督企业限期完成整改,不留死角和盲区;三是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对城乡结合部、各类市场、农村社区、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存在的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销毁等行为,对从事危险化学品非法行为的人员及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坚决依法追究治安管理责任。
(二)聘请专家,现场问诊
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隐患排查中的重要作用,由区安监局负责,依托区安全生产专家库中省级化工类安全生产专家及化工行业内安全咨询机构专家的专业技术指导,定期对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聘请专家检查活动,实施“诊断式”检查,专家对企业的安全隐患进行“会诊”,帮助指导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化水平。
(三)重点时期,加强巡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将全区现有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分包到各级领导、各部门,即区领导、责任部门、配合参与部门。分“双节两会”、“夏季汛期”、“冬季冰雪期”及“十一”、“国庆”等安全生产的敏感期、关键期,由区领导带队,对分包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坚持当场整改、当天整改;整改难度较大,全部登记建档、限期整改,做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整改资金、应急救援及监控措施“六落实”。
二、强化治理措施,坚决从快整改隐患
(一)责任落实机制
定期调度分析、整理汇总危险化学品行业隐患排查情况,对确定的较大隐患进行梳理分类。对每处隐患涉及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整改时限及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配合参与单位进行细化分解。采取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形式提出工作要求,把隐患整改责任落实到每名分管区级领导和每个具体单位。对可能造成伤亡大、损失大、社会影响大的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二)动态管理机制
加强隐患整改期间的动态监控,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相关职责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不间断地对隐患单位和隐患点进行监督检查,分析隐患危害,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和监控措施。同时,加强隐患整改情况跟踪调度,定期通报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整改效果。
(三)验收销号机制
对重点隐患单位和重大隐患建立“一患一档”台账,包括企业隐患整改表、监督检查记录、隐患图片资料、整改方案、相关会议记录、督查记录、验收合格意见等资料,对每处隐患整改过程进行全面记录。整改一处、验收一处、销号一处,实行“排查、整改、验收、销号”规范化管理。
三、强化制度保障,坚持从实防控隐患
全区各乡(镇)、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须涵盖危险化学品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聘请专家检查危险化学品制度、危险化学品非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