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5569182/2017-0045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17 | 发布日期:2017-07-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7-07-18 | 废止日期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原刘集村等六个村地埋式喷灌项目已获得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面积约2047亩;项目所在地为原刘集村、朱庄村、常白村、小张庄村、岗赵村、后梁村拆迁地,地貌复杂,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施工条件,办事处不负责施工协调工作。
2.2投资额:约400万元。
2.2 建设地点: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境内。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塑料管材的生产或销售。
3.2信誉要求: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郑州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为准);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单位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1.1 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出具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4.1.2 企业营业执照;
4.1.3 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郑州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为准);
4.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相关查询页
4.1.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4.2 报名时间、地点
4.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17日至2017年0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招标代理公司报名。
4.2.2报名地点:郑州市万通街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若报名家数过多时,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万通街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王先生 朱女士
电 话:0371—88811805
2017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