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台郑州市清洁取暖配套优惠政策”的议案答复(编号:A(2017)060号)

  • 索引号:005252100/2017-0096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键词:议案,答复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7-17
  • 发布日期:2017-07-17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出台郑州市清洁取暖配套优惠政策”的议案答复(编号:A(2017)060号)

    张舒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出台郑州市清洁取暖配套优惠政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清洁取暖基本情况

    1.发展集中供热。为解决市区供热紧张问题,我市积极实施了“引热入郑”工程,将市区周边的新密电厂2台32万千瓦和国电荥阳2台63万千瓦机组实施了供热改造,为市区新增供热能力2500万平方米。目前我市正在研究新密电厂2台100万千瓦机组供热改造向市区供热问题,实施后可增加市区供热面积2383万平方米,预计2020年市区集中供热需求面积将达到1.62亿平方米。同时,根据《郑州市清洁取暖专项规划》确定的未来三年的热源改造计划,截至2020年5月底,累计完成92个集中供暖热源清洁替代和管网改造项目。

    2.实施双替代。为解决分散供暖燃煤污染问题,我市先后印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散煤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散煤治理工作的通知》,对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居民用户,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和先城区后农村的顺序,分步实施“电代煤”、“气代煤”,同时取缔全部散煤经营场所。根据省市有关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要求,我市出台了《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工作实施方案》,对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2017年9月底前,在未实现集中供热且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区域,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完成电代煤、气代煤改造11万户(其中民生工程8万户);在商业和公共领域推广热泵采暖200万平方米;15000户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炊电气化。

    3.政策支持。加快推进双替代工作,对郑州市建成区居民用户,燃气公司和供电公司将对放宽阶梯气价、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进行核算汇总后报市政府实施。对郑州市建城区以外及县城建成区居民用户,一是采暖设备购置补贴,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3500元,市、县(市、区)按照1:1比例承担;二是“气代煤”居民用户阶梯气价政策参照郑州市建成区执行,对区域内天然气网络尚未覆盖、炊事用煤改为用罐装液化气的居民,按照每户每年12罐LPG(15公斤罐)、每罐3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市、县(市、区)按照1:1比例承担;对县(市)农村地区居民用户,区域内天然气管网尚未覆盖、炊事用煤改为用罐装液化气的居民,补贴政策参照郑州市建城区以外及县城建城区执行。

    二、积极申报国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要讲话精神和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重点工作任务,2017年5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7〕238号),支持试点城市推进清洁方式取暖替代散煤燃烧取暖,并同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地方政府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实现试点地区散烧煤供暖全部“销号”和清洁替代,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我市积极组织申报,成功入围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每年可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7亿元,3年共计21亿元。同时我市承诺按照1:1比例进行资金配套。

    三、下一步工作

    1.完善《郑州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对我市开展清洁取暖工作进行可行性分析,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细化试点城市建设方案,创新项目融资方案,落实工作保障体系等。

    2.依据《河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我市能源现状,尽快开展郑州市能源规划编制工作。

    3.结合申报国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研究我市清洁取暖实施计划,制定相关支持配套政策。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帮助和支持,殷切的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我市能源建设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争取为郑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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