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11581/2017-00387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中牟县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18 | 发布日期:2017-07-1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万通实业有限公司万通汽车博览园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科。公示期为2017年7月18日-2017年7月24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万通实业有限公司 | 万通汽车博览园项目 | 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宏达路以北,远航路以南,文汇街以西,怡景路以东 | 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汇街以西,怡景路以东 | 项目占地面积126688m2 投资100000万元, 总建筑面积358523.3m2,地上建筑面积316593.3 m2(办公用房118283.96 m2、商业 裙楼198309.34 m2 ),地下车库建筑面积41930 m2。项目建成后商业用房主要用于汽车用品、装饰、美容、汽车配件等经营,物业管理人员约50人。施工期36个月。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经50 m³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地面降尘及车辆清洗,生活废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用密封罐车拉走肥田;扬尘通过施工现场设置边界围挡、堆放物料密闭或覆盖、硬化施工道路、合理设置出入口、安装洒水设施、加强渣土车管理等措施减少扬尘排放;施工噪声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做到达标排放;建筑垃圾按要求清运至指定的消纳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工人运转至垃圾中转站处理。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机械通风装置及距地面2.5m的排气筒排放;废水经8座100 m³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厂界噪声通过对噪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并置于密封设备用房、在项目区设置车辆减速、禁鸣标志等措施做到达标排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处理,包装固废收集后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环保局开发科508室(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