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274/2017-0014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报告 | |
文 号:韩政〔2017〕73号 | 成文日期:2017-07-10 | 发布日期:2017-07-18 |
体 裁:报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县攻坚办:
2017年6月26日,我镇接到县攻坚办交办的《中牟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关于“小散乱污”企业及汽修店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的交办通知》(牟环攻坚〔2017〕21号)后,高度重视,明确由副镇长郭书岭牵头负责,立即对交办的问题开展调查处理,并限期整改到位。截止6月30日,对交办的问题已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共发现问题企业7家,均为“小散乱污”企业,其中两家为台账内的企业,五家为台账外新发现企业。
台账内企业:1、位于大李庄的大李庄木器加工厂(北纬34°43′19″,东经114°3′51″),法定代表人李建涛;2、位于潘店胡的郑州红江南木业有限公司(北纬34°39′53″,东经114°8′6″),法定代表人镐士贤。
台账外企业:1、位于古城村的黄金沙场(北纬34°39′23″,东经114°5′50″),法定代表人郭志伟;2、位于古城村的王金广沙场(北纬34°38′52″,东经114°6′1″),法定代表人王金广;3、位于古城村的无名涂料厂(北纬34°39′16″,东经114°5′46″),法定代表人郭志伟;4、位于古城村的无名家具厂(北纬34°38′56″,东经114°5′57″),法定代表人郭小五;5、位于寺后村的E世纪橱柜厂(北纬34°39′51″,东经114°6′1″),法定代表人董艳峰。
二、现场调查情况
大李庄木器加工厂和郑州红江南木业有限公司为台账内“小散乱污”企业,以上两家企业在2017年5月5日前已经取缔,所发现问题为企业清理不彻底,遗留部分不用的生产原料和废弃物。
黄金沙场、王金广沙场、无名涂料厂、无名家具厂、E世纪橱柜厂为新发现的台账以外 “小散乱污”企业。经调查,黄金沙场、王金广沙场均已在2016年停产,停产前以上两个单位都是以出售石子、大沙为主,虽然停产,但现场调查发现机器设备尚未拆除,且还有剩余的石子、大沙,现场已做防扬尘处理;无名涂料厂6月16日迁至古城村,未开工生产;无名家具厂主要生产床垫,6月15日搬至古城村,并未从事实际生产活动;E世纪橱柜厂6月17日搬至寺后村,据负责人介绍主要生产橱柜,由于刚迁至不久,并未有实际经营。
三、整改取缔情况
对台账内的大李庄木器加工厂和郑州红江南木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彻底的取缔清理,督促监督企业清理完成了遗留下的生产原料和废弃物,截止到6月27日,已全部清理完毕。
对台账外的黄金沙场、王金广沙场要求拆除机器设备,对无名涂料厂、无名家具厂、E世纪橱柜厂下达取缔通知书,并断水断电,责令企业负责人拆除机器设备,清理原材料。截止到6月29日,以上五家企业也已经取缔到位。
韩寺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