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955/2017-0011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19 | 发布日期:2017-07-1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热情接待,体现一个“亲”字。群众上访多是由于问题久拖不决或矛盾冲突尖锐引起的,上访人员往往情绪激动。为此,坚持不管是什么人来访,都热情接待,稳定职工群众情绪,客观反映情况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
二是认真听取,坚持一个“准”字。对来访人反映的问题,做到耐心听取、不急不躁、不随便插话,让上访职工群众将他们的想法充分表达出来,及时、全面的做好记录工作,准确把握职工群众所要反映的问题。
三是妥善处理,突出一个“快”字。在处理群众上访事件中,抓主要矛盾,注重分清轻重缓急,将各类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管辖范围内的信访案件不出局。
四是灵活化解,把握一个“活”字。对职工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需要解决的,从速处理;对无政策依据但反映问题合理的,变通处理;对确属无理取闹、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依法处理。
五是注重落实,强调一个“信”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给上访群众一个明确的答复,以诚取信于民,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我局为群众办真事、真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