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全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告知性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 索引号:767806405/2017-0006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郑州市煤炭管理局
  • 关键词:应急,应急管理
  • 文号:郑煤〔2017〕138号
  • 成文日期:2017-07-19
  • 发布日期:2017-07-19
  • 体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转发《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全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告知性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郑煤集团、神火集团、河南地煤集团、国投河南分公司:

    现将《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全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告知性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豫煤安﹝2017﹞193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人员认真编制本部门应急预案,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审定,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郑州市煤炭管理局抄送。

    二、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郑煤集团、神火集团、河南地煤集团、国投河南分公司在郑州地区从事煤炭生产的子公司、分公司、区域公司及直属矿井的应急预案及时向郑州市煤炭管理局进行告知性备案。各单位申请备案时,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88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出具备案申报表。

    三、各地方煤业公司及所属矿井(含单独保留矿井)、兼并重组煤矿的应急预案,向所在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

     

    附件: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全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告知性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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