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广大新市民的形象,激发他们干事创业、奉献社会的积极性,形成社会关爱新市民的氛围,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郑州新市民就业创业明星暨优秀新市民评选活动。荣获“郑州新市民就业创业明星”称号者,由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分别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同时,受表彰的郑州新市民就业创业明星暨优秀新市民有意愿来郑定居的,可在获奖后次年年底前办理户口迁郑手续。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评选对象
从农村来郑州市就业创业2年以上,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年龄在20至50周岁之间的新市民均可作为评选对象(曾获得郑州市“十佳百优”外来务工青年、转移就业青年者除外)。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表现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无违法犯罪行为,党员无违纪行为;
(二)道德水平高。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热心公益事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在弘扬社会正气、树立文明新风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三)工作业绩好。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在就业单位能够发挥主力军和带头人作用,在工作中取得显著业绩;创办的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无使用童工,侵害员工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和就业歧视现象,未发生过重大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近两年无重大工伤事故。
三、候选人报送材料及要求
1.候选人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
2.候选人事迹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一份,word格式,A4纸),材料要求客观、详实,字数在1500字左右,有关获奖证书、奖状等复印件附后;就业个人由就业单位提供就业两年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创业个人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创业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创业两年以上)。
3.候选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计划生育婚育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党员无违纪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各2份。
四、上报时间
2017年8月22日前,将候选人所有推荐材料及电子版报高新区妇联。
联 系 人:牛小芯王婧
联系电话:67987971
邮 箱: zzgxqfl@163.com
郑州高新区妇联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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