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二七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70893060/2017-00114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发布机构:二七区安监局关 键 词:安全生产
文    号:二七安委〔2017〕8号成文日期:2017-07-20发布日期:2017-07-20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二七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明确工作目标,压实措施任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做好汛期和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各部门和单位要始终保持清醒认识,以“零容忍”的态度,按照从严从实从细的要求,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根据上级要求区政府安委会制定了《二七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以此文为准)。

 

二七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7月20日


二七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安委〔2017〕12号)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区安委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区政府安委会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苏建设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 组 长: 胡新生  区正县级干部      

               谭清录  区副县级干部      

成       员:区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情况交流等工作。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及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一)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政府层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

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小矿山、小化工、小钢铁企业等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4.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情况;道路交通、尾矿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涉爆粉尘、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各重点行业领域具体检查方案由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

四、任务分工

此次大检查实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分管系统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责任。

区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做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二七消防大队负责消防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是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进一步强化对城乡公共消防安全设施和大型商场、车站、高层建筑、KTV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严厉整治消防设施缺失及管理不规范行为;强化对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临时安置房、易燃彩板房、居民社区电动车充电、餐饮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严厉整治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等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养老院、幼儿园、午托部、学校等消防安全的检查督查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二)区煤监办负责煤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是加强对已关闭矿井的监督检查,严防死灰复燃;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越层越界开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三)区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是落实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突出抓好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控制系统等工作。

(四)区交通局负责本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是整治客运、货运、危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落实长途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校车等专项整治以及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危险路段、危险桥梁和隧道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安全整治等情况,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和客车客船非法营运等行为。

(五)各公安分局负责民用爆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是抓好生产经营单位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现场安全管理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厉查处无证、证照不全或非法从事储存、运输、经营、使用民爆物品等行为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六)区建设局负责建筑、违法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是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对产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和重大工程等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逃避主管部门监管、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等非法行为,严厉查处超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因拆迁非法盖房等行为;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建房的指导;强化对事故现场管理,深入整治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防范坍塌、高空坠落等方面的事故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对渣土及拆迁建筑垃圾堆场的管理,严防滑坡事故发生。

(七)区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负责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是抓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检验检测情况,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应用情况,危险品运输罐车加装安全紧急切断装置情况等。

(八)区文化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要加强对各旅游景点节假日期间的检查,对不能保证旅游安全的景点要坚决停止开放;强化对景区旅游车辆、缆车、索道等特种设备的检修工作,确保安全运营;加强对景区食品卫生、防火的监督检查,严防集体食物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九)区发改统计局负责油气长输管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是认真贯彻《管道保护法》,落实油气输送管道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大管道隐患治理力度,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完毕。要进一步加大管道保护现场管理,确保降低隐患存量,减少隐患增量,保障管道安全运行。

(十)区教体局负责学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是抓好校车、校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校舍危房改造、校车动态监控系统及校车驾驶人员管理制度等情况;做好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等。

(十一)区国土局负责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是抓好矿产资源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盗采、无证开采、证照过期、以探代采、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整治行为;打击整治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和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

其他行业领域要依据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五、工作安排

自即日起至10月底,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7月31日前)

1.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单位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各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区安监局和行业管理部门。

各单位要于7月21日前将大检查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1日至9月30日)

1.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3.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4.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督导组从7月下旬开始持续对各单位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

各单位要将开展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于8月25日前报送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9月30日至10月25日)

1.各单位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辖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2.区政府安委会将于9月份组织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开展综合督查,同时对各辖区开展大检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1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

各单位要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9月25日前报送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和区政府安委会督查组,于10月25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告报送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典型宣传,宣传正面典型,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加大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检查督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重点抽查和定期不定期随机查访,促进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四)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制,有效结合我区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推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大检查工作中出现的监管责任不落实或不到位等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安全生产事前提醒、事前问责。对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懒政怠政不作为的领导干部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进行执纪问责。

(五)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总结报送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要确定一名同志作为大检查活动联系人,7月21日前报送大检查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时,要将联系人信息(单位、部门、姓名、职务、手机)一并报送。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总结报送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动态、重点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有效做法等工作信息。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统计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周报汇总表》和《重大安全隐患登记表》(附后),并于7月27日起每周四中午12点之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区政府安委办。区政府安委办将对大检查开展情况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进行全区通报。

 

联 系 人:史靓

联系电话:86177556   86177550(传真)

电子邮箱:erqizongheke@163.com

 

附件:

1、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统计表

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周报汇总表

3、重大安全隐患登记表


附件
  • 附件1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统计表.xls
  • 附件2安全隐患排查周报汇总表.xls
  • 附件3重大安全隐患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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