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天地和苑项目二期“5.22”塔吊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索 引 号:770893060/2017-00116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信息
发布机构:二七区安监局关 键 词:事故,调查,报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7-20发布日期:2017-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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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二七区天地和苑项目二期“5.22”塔吊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2017年5月22日20时05分许,由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郑州市二七区天地和苑二期建设工地发生一起塔吊倒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80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河南省政府令第14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7年5月27日二七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监察局、马寨镇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建设局和金水源街道办事处筹备组成调查组,同时邀请二七区检察院派人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现场勘查、询问谈话、查阅资料、技术鉴定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了处理意见,并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1、施工单位: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80年9月22日,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号为510100000073686),注册资本15.341782亿元,法定代表人程并强,是世界500强上市企业--中国中冶的核心骨干子公司,具有冶炼、建筑、市政公用三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在内的多项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拥有工程设计冶金行业、建筑行业、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拥有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勘察资质;拥有国家核准的对外经营权;拥有钢结构制造特级资质及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检测许可证;2004年取得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川)JZ安许证字[2004]000111,有效期至2019年10月24日);公司办公地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五冶路9号。

2、监理单位:郑州广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20日,在郑州市中原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登记注册(注册号为410100100012574),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田建伟,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公司办公地址位于郑州市中原路桐柏路43号科技大厦十层。

3、建设单位:河南天地新居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17日,在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地址位于郑州市二七区二七新区南三环569号投资大厦10楼1006房。

4、塔吊出租单位:郑州聚力起重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1日,在郑州市二七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登记注册(注册号为1410103065281827X),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卢奋迅,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起重设备的租赁与安装;公司办公地址位于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红花寺社区管理委员会杨垛村北。

5、塔吊安装单位:河南海宏建筑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6日,在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登记注册(注册号为914101055542448083),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海峰,为有限责任公司;资质等级为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2014年9月26日,取得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豫)JZ安许证字[2014]012700-02,有效期至2017年9月26日);经营范围为建筑工程机械租赁、起重设备安装;公司办公地址位于郑州市金水区西史赵小区1号楼1201室。

6、塔吊生产单位:郑州长建起重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0年11月2日,在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七分局登记注册(91410103724101202T ),注册资本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种封,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起重机械设备、机械制造、安装;机械设备租赁;(凭许可证经营)电梯销售;公司办公地址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候砦乡铁三官庙村马沟北1号。

(二)工程基本情况

天地和苑项目二期工程为河南天地新居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民用住宅,由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郑州广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实施监理项目,位于南宏路南、嵩山南路东,总投资2.4亿元,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7107.06平方米。其中11#楼建筑面积10461.25平方米,剪力墙结构地上26层;16#楼建筑面积10860.18平方米,剪力墙结构地上27层;17#楼建筑面积20642.79平方米,剪力墙结构地上27层;18#楼建筑面积19603.15平方米,剪力墙结构地上27层;24#楼建筑面积19603.15平方米,剪力墙结构地上27层;地下车库(二期)建筑面积25936.54平方米,框剪结构地下1层。事发当天,17#楼主体工程已建至27层(模板、钢筋工程已完成,待浇筑混凝土)。

事故塔吊租赁及安装使用情况

2016年5月26日,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郑州聚力起重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河南海宏建筑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设备租赁合同》、《设备安装合同》。河南海宏建筑设备有限公司于6月10日编制了塔吊安装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查同意后,组织人员于6月20日开始安装4号塔机(事故塔机位于天地和苑建筑工地17#楼西北角,现场编号为4号),6月20日共安装完成5个标准节(安装高度15米),并对4号塔吊进行调试与自检,后经河南精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合格,联合验收合格后交付中国五冶天地和苑二期工程项目部使用。4号塔吊司机高树,以及指挥兼司索工李海金、李彩云(女)均系郑州聚力起重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员工,均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四)事故塔吊维护保养及使用登记情况

经查:事故塔吊由郑州聚力起重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所有,由郑州长建起重设备有限公司2013年11月8日生产出厂(出厂编号为20136335),规格型号为QTZ63。塔吊投入使用前,河南精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塔吊进行了检测(检验结论合格,检测合格证编号为XT-16060461),中国五冶天地和苑项目部到郑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办理了使用登记备案手续(使用登记备案编号为豫登AAT16010479)。塔吊投入使用后,河南海宏建筑设备有限公司按要求对塔吊进行月度检查,机械保养记录齐全,设备档案完整,4号塔吊使用的零配件均购自郑州长建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五)项目安全管理情况

项目部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制订了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新进人员、在职人员进行了培训教育,召开了安全生产例会、组织了安全技术交底、开展了各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等安全管理工作。

(六)事发日天气情况

2017年5月22日18时29分至23日3时11分郑州国家基本气候站降水量37.5毫米,极大风速16.2米/秒(风级大于7级),风向北风。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2017年5月22日晚18时30分天地和苑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工人下班后,回到食堂吃饭,大概19时左右吃完饭。5月22日16时30分河南省气象台发布雷雨大风蓝色预警:预计未来6小时,郑州地区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到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伴有雷电。晚19时左右,安全员罗宗云、工长苏云奇、材料员李根文、彭涛和后勤人员唐华忠到工地去盖材料,大概在19时30分左右,开始下雨,罗宗云、苏云奇、李根文、彭涛、唐华忠依次到门卫室避雨,门卫室加上门卫梁银科共6人,这时雨已经下大,开始起风,风力约7级左右。20时05分左右,材料员李根文、工长苏云奇听到一声巨响,然后失去知觉,工长苏云奇第一个醒来,发现塔吊坍塌了,把门卫室砸塌了,苏云奇经自救离开事故现场,走到嵩山路,此时遇到工友宋旨明,苏云奇请求宋旨明立即救人。20时10分左右,目击证人吴玉兰第一时间拨打120,并通知项目部领导,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开始救援。经抢救罗宗云、苏云奇、李根文、梁银科被成功救出并送往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彭涛、唐华忠当场死亡,由项目部派人负责善后处理。

塔吊坍塌后的现场状况:塔吊在第4道附着框72米左右向西南方向倾斜,塔机倾斜在17#楼的外架上,塔机的前臂一部分砸在门卫室上方,将门卫室砸塌,另一部分前臂倒在嵩山南路东边的辅道上并将嵩山南路辅道高压线压倒了。5月22日21时15分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将事故情况报告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和二七区人民政府。在凌晨1时40分左右,为防止发生二次坍塌事故,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安排郑州聚力起重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将倒塌的塔吊进行切割清运。5月23日郑州市建委安全监督站邀请郑州市建设安全管理协会专家组组长(高工)郑传昌、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副所长(高工)岳伟保、郑州市建筑施工垂直运输机械设备性能检测中心主任(高工)陈同刚对“5.22”倾覆的塔吊进行技术分析,经初步认定该事件是由于工程所处位置局地瞬时强对流大风导致塔吊坍塌。                                                  

事故发生后,市安监局、市建委、二七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工作。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人员伤亡情况

姓  名

性别

年龄

籍    贯

伤害

程度

工种

安全教

育情况

唐华忠

46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侯家坪村五组3号

死亡

后勤

已参加安全教育

彭  涛

49

重庆市渝北区白马花园1号10幢

死亡

材料员

已参加安全教育

罗宗云

39

四川省宜宾县龙池乡溪鸣村团结组12号

轻伤

安全员

已参加安全教育

李根文

51

四川省简阳市董家埂乡大屋沟村6组31号

轻伤

材料员

已参加安全教育

苏云奇

50

四川省彭州市三界镇春山村2组44号

轻伤

施工员

已参加安全教育

梁银科

55

陕西省凤翔县彪角镇新庄河村三组2号

轻伤

门卫

已参加安全教育

(二)直接经济损失

经统计,本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280万元人民币。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依据郑州市建委安全监督站邀请专家出具的技术分析报告和询问笔录,调查组认真地、反复地进行了综合分析认为,导致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工地处于郑州市南郊野外空旷地带,其17号楼与18号楼间形成风道,塔机又处在17号楼西头出风口,此位置风力级别更高,由于塔身受较强风力导致坍塌。

(二)事故间接原因

1、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对恶劣天气采取的防范措施不全面。

2、郑州广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事发当天安全巡查不及时,事发当日在气象局已经发布预警的情况下,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清离现场人员。

3、河南天地新居置业有限公司未督促施工方、监理方针对恶劣天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分析认定,二七区天地和苑项目二期塔吊坍塌事故是一起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处理建议

1、滕勇,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天地和苑二期工程项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负责人。针对恶劣天气未组织人员对塔吊进行巡查、加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内部规定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二七区安监局备案。

2、杨树伟,郑州广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天地和苑项目总监理。针对恶劣天气未组织人员对塔吊进行巡查,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郑州广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按照内部规定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二七区安监局备案。

3、王豪杰,河南天地新居置业有限公司天地和苑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针对恶劣天气未及时提醒施工方、监理方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河南天地新居置业有限公司按照内部规定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二七区安监局备案。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广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天地新居置业有限公司针对恶劣天气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建议由市建委对这三家单位进行约谈。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1、建设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备租赁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使用、维护和拆卸的管理;要对在建项目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严查各类违规违章行为的发生。同时加强对恶劣天气的预警,做好各项防范应对措施。

2、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大对施工现场组织领导、力量投入和监控检查的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血的惨痛教训,认真对该项目目前使用的其他起重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评估,做到严格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升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从根本上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3、郑州广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意识,落实监理工作责任制,严格要求施工现场监理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提醒施工单位做好恶劣天气防范工作,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4、河南天地新居置业有限公司要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整个项目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整个项目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郑州市二七区天地和苑项目二期“5.22”塔吊坍塌事故调查组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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