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4984/2017-0005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21 | 发布日期:2017-07-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推动审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更好的发挥审计监督服务作用,中牟县审计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审计执法行为,不断强化审计行政执法监督,树立审计机关依法审计、立审为公、文明执法的良好审计形象。
一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开展以审计法和规范执法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未取得执法证件的审计人员,不得从事审计行政执法工作。
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全局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细致的清理,强化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该局审计文件文书的规范性、权威性、严肃性。
三是做好具体行政行为目录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决定备案工作,规范裁量标准,落实好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集体研判,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积极整改。
四是公开透明、做好预警防控。编制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政务公开网上公开主要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管理流程,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加强对审计人员权力的监控和约束,加大对审计准则的执行力度,合理限制审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建立审计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完善监督制度。
五是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