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142/2017-00105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业务信息/消费者权益保护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监管,工商,业务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21 | 发布日期:2017-07-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7月3日,我局投诉中心接到消费者苗女士投诉,称其2017年3月7日在荥阳市索河路与万山路交叉口的建业百货一楼的中国黄金专柜购买了一条项链,价值5700元,带了一段时间发现项链上有褪色,而且坠上有掉块现象,去专柜要求调换被告知每克要收折旧费,苗女士不同意,认为质量有问题应该无偿调换,双方各执己见,意见达不到一致,无奈苗女士来到投诉中心进行投诉,请求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接到投诉后,投诉中心高度重视,立即通知商家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处理,经查,苗丽红所诉情况属实,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投诉中心执法人员向商家耐心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经过宣传教育及我们执法人员的耐心调解,商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让消费者苗女士重新选了一条项链,多出5700元部分补出差价,苗女士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并对投诉中心执法人员雷厉风行的工作态度给予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