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5569182/2017-0046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21 | 发布日期:2017-07-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7-07-22 | 废止日期 |
1.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对郑东新区魏河、七里河、潮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检测机构,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郑东新区魏河、七里河、潮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3 项目规模:1.魏河下游段治理工程自京港澳高速(WH6 100)-入贾鲁河(WH8 940),全长2.84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河道疏挖工程、堤防工程、边坡护砌工程、建筑物配套工程、马道工程等。2.潮河下游段治理工程自陇海铁路(CH7 320)~入七里河(CH9 295),全长1.975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河道疏挖工程、堤防工程、边坡护砌工程、建筑物配套工程等。3.七里河下游治理工程自京港澳高速(QLH10 100)-陇海铁路(QLH14 400),全长4.3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河道疏挖工程、堤防工程、边坡护砌工程、建筑物配套工程等。
2.4招标内容:对魏河、七里河、潮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河道土方工程、河道边坡护砌工程、液压闸、橡胶坝、排水涵洞、桥梁防护、建筑物配套等进行竣工验收质量抽检。按照设计的施工图纸、已完工的工程内容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抽检并提交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规范的最终检测结论及相关结果报告书,该报告书应能通过相关建设主管单位认可有效。
2.4质量要求:检测成果及检测报告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甲级、混凝土工程甲级、量测甲级、金属结构甲级资质,)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附表中的计量认证范围应包括本招标范围的检测项目);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岗位证书;
3.3 企业业绩:2014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检测业绩合同;
3.4 其他要求:①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②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具为准,内容涵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⑤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郑东新区范围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郑东新区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⑥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代理人】详细页面打印,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携带资料
4.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授权书留原件。下列资料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4.1.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社保证明;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计量认证证书;
4.1.3检测项目负责人岗位证书;
4.1.4企业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1.5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1.6“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查询信息;
4.1.7信用中国查询页;
4.1.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4.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至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03室进行报名。
备注:1、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费:另行通知,售后不退;
5.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5.3获取招标文件的地址: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03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
8.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其他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联 系 人:白先生、郑女士、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传真电话:0371-68865980
电子信箱:xdzx006@126.com
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