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原西路街道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732464230/2017-002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
  • 关键词:通知
  • 文号:中原西路办〔2017〕28号
  • 成文日期:2017-07-14
  • 发布日期:2017-07-21
  • 体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印发《中原西路街道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推进清洁取暖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区关于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按照《中原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原区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环攻坚办〔2017〕2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街道电代煤、气代煤(以下简称“双替代”)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各村委会、各居委会,机关各科室:

    现将《中原西路街道2017年中原西路街道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

                                                                              2017年7月14日

     

    中原西路街道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推进清洁取暖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区关于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按照《中原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原区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环攻坚办〔2017〕2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街道电代煤、气代煤(以下简称“双替代”)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9月底前,在未实现集中供热的区域应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延伸,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其余供热管网无法覆盖区域,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完成区定“双替代”目标任务754户。其中,绿都社区325户,颍河西路社区429户。

    二、实施原则

    1、在具备集中供热条件还未实现集中供热的区域,要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延伸,优先发展集中供热。

    2、在集中供热管网确实无法覆盖的区域,要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实施“双替代”改造。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天然气供应有保障的地区,优先采用天然气供暖;在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未覆盖地区,大力发展热泵、蓄热电锅炉、碳晶、发热电缆、电热膜、电油汀、电暖炉等电采暖方式供暖。

    3、具备地热条件的区域,要确保地下水资源回灌率100%且无污染的条件下,在商业、公共领域和居民小区积极推广热泵采暖技术;有污水资源的区域鼓励采用污水源热泵技术。

    三、推进步骤

    1、摸清底数。“双替代”工作以区散煤办2017年3月份上报市散煤办统计台账为准,各村(社区)负责对辖区居民散煤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和散煤用户的管理档案、统计上报,建立散煤户数统计台账,确保无骗取资金的用户存在。

    2、细化“双替代”工作实施方案。各村(社区)要按照区定目标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优先发展集中供热,结合辖区电网和天然气覆盖情况,将“双替代”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区域(细化到小区或村庄)、具体项目、具体户数和替代类型,倒排工期,细化时间节点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奖惩机制。

    3、完善供电、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要对确定的“双替代”改造居民,加快完善和改造供电设施及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全力配合市供电公司加快电网配套设施建设,保障电代煤稳妥运行。7月20日前,各村(社区)要做好辖区内需要电力改造、完善供气配套设施的摸底上报工作;7月底前,要配合供电和燃气企业完成改造区域的电力、供气配套设施完善工作。

    4、入户改造。9月底前,各村(社区)要严格在散煤管理牵头部门统计台账范围内完成辖区内2017年改造任务及热泵采暖任务,同时,在商业、公共领域、居民小区完成2017年热泵采暖任务目标。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散煤管理规定,卡住辖区散煤用户增量,杜绝反弹。

    5、补贴发放。9月底前,各村(社区)要组织辖区内已完成的“双替代”改造户进行补贴申领;采暖期过后,落实好采暖期用气用电补贴的申领。

    四、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街道“双替代”工作开展进度,及时完成区定目标,特成立街道“双替代”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管办,负责街道“双替代”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统筹推进。

    2、严格督导问责。根据“双替代”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对工作滞后,不积极作为,未按时完成“双替代”工作任务的村(社区),上报党工委,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3、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村(社区)要按照“双替代”工作实施方案抓好各项政策、措施和项目落实,加强跟踪检查和评估,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并明确专人负责,将本辖区“双替代”工作开展情况(附件一、二)于每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街道经管办。 

    4、加强舆论宣传。各村(社区)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双替代”工作相关政策,对于治理雾霾、改善环境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凝聚社会共识,为推进“双替代”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中原西路街道电代煤、气代煤工程进度明细

               2、散煤用户电代煤、气代煤改造档案卡

     

    附件
  • 中原西路街道电代煤、气代煤工程进度明细.doc
  • 散煤用户电代煤、气代煤改造档案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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