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遏制违法建设发生,切实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结合镇三级巡查制度,对辖区内的建筑情况实行网格化、常态化管理巡查。落实专门人员负责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巡查监督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同时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实行包村包户包稳控责任制,动员违法建筑户自行拆除。对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违法建筑户,组织工作人员帮助拆除。对当事人拒不配合的,负责组织执法力量实施强制拆除。将各村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纳入行政村年度绩效考核,造成违法行为发生的,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