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瑞空路垃圾转运站运行费用标准核算机构竞选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66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7-24发布日期:2017-07-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瑞空路垃圾转运站运行费用标准核算机构竞选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瑞空路垃圾转运站运行费用标准核算机构竞选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竞争性谈判。

1、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瑞空路垃圾转运站运行费用标准核算机构竞选项目

1.2、采购编号:郑港财竞谈2017[007]号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瑞空路垃圾转运站;

1.5、谈判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瑞空路垃圾转运站委托第三方核算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管理标准及工作手册,核算转运站综合单吨价格、核算日均垃圾处理量价格、核算人机结合道路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费用单价。

1.6、工   期:15日历天;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谈判人资格要求

2.1、谈判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谈判人须具备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3、谈判人具有市政公用(环境卫生)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2.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主要技术人员中包含至少一名和本项目相同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提供拟派人员一年及以上社保证明)。

2.5、拟派项目负责人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具有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费用测算的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6、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4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2.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单位自己出具证明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9、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1、谈判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

2.1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7年07月25日至2017年0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州市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报名。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3.2、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3.3、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需提供“2、谈判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建议提供彩色扫描件彩色打印并加盖清晰完整的单位公章)

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市政公用(环境卫生)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主要技术人员中包含至少一名和本项目相同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提供拟派人员一年以上社保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具有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费用测算的类似业绩、2014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单位自己出具证明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连续一年完税证明(2016年5月-2017年5月)及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谈判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相关查询内容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等。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上述资料在报名时均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要求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或印章不清晰完整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报名资料)前往郑州市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进行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4、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135988985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8778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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