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秩序,推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区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河南省工程建设与建筑业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管理办法》、《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建筑领域不良行为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实验区建筑业部分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通报如下:
一、王文献,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豫 141060802565 ,目前担任郑州航空港基础设施四标段六分部项目经理。该项目的分项工程(志洋路下穿高路河 3 )于 2017 年 3 月 25 日发生了一起坍塌事故,造成 2 人死亡,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该事故的批复(郑政函〔 2017 〕 136 号),王文献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现对王文献记录不良行为,有效期 1 年( 2017 年 7 月 19 日至 2018 年 7 月 19 日)。
二、段银茂,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 11003130 ,目前担任郑州航空港基础设施四标段总监理工程师。
1. 该项目总监长期未在岗履职,监理业务弄虚作假。违反了《河南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 “ 郑港建罚决字〔 2017 〕第 027 号 ” 。现已要求建设单位限时 3 个月内更换项目总监并到建筑业市场监管处备案。
2. 郑州航空港基础设施四标段的分项工程(志洋路下穿高路河 3 )于 2017 年 3 月 25 日发生了一起坍塌事故,造成 2 人死亡,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该事故的批复(郑政函〔 2017 〕 136 号),段银茂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现对段银茂记录不良行为,有效期 2 年( 2017 年 7 月 19 日至 2019 年 7 月 19 日)。
望全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共同维护实验区建筑市场秩序。
特此通报。
2017 年 7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