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6527037/2017-0033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二七区环保局 | 关 键 词:环保局,三项举措,行政调解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25 | 发布日期:2017-07-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有效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环保机关的行政调解作用,积极化解各类环境争议纠纷,二七区环保局将行政调解作为法治工作重点,三项举措推进行政调解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七区环境保护局成立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行政调解办公室及相关业务科室、单位开展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行政调解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科,具体负责受理、分流行政调解事项申请及收集调解工作有关信息报送工作。
二是建立工作机制。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明确行政调解的受理范围、原则和程序。成立了行政调解办公室,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依托12369投诉热线,协调相关科室、环保所共同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执法监督检查、普法宣传活动等,加大行政调解宣传工作,营造推动行政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