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档案局关于加强汛期 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83513/2017-0005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上街区档案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7-25发布日期:2017-07-25
体    裁生效日期:2017-07-25废止日期:2017-07-25
上街区档案局关于加强汛期 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单位:

    当前,我区已进入雷电大风、强降雨等恶劣天气高发期,全区各单位要提高警惕,高度重视档案安全保管工作,提前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国家档案资源绝对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

全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档案安全意识,把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作为当前阶段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档案安全责任,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档案员做为档案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熟悉掌握本单位档案安全总体情况,认真制订防范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二、加强档案安全检查,消除各种隐患

区属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要对单位档案库房、档案室安全进行问题排查,发现危房、漏雨、排水不畅等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向单位主管领导和档案部门汇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与防范。收到极端天气预警,要组织专人对馆(室)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准备就绪。要做好汛期档案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相关设备的检修与维护,有效控制档案库房温湿度,避免档案受潮、发霉。

三、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完善方案预案,提升保障能力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预警能力,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防范意识。遇到紧急情况危及档案安全时,档案工作人员要迅速反应、主动应对,及时向单位领导和档案部门报告,及时转移或保护重要档案,确保档案安全。要强化信息报送,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遇紧急情况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如发生档案因灾受损情况,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上报区档案局。

联系电话:68923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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