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700123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16050255/2017-0001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郑州市市场发展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7-05
  • 发布日期:2017-07-2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700123号提案的答复

    赵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传统批发市场产业升级的提案》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2012年我市对中心城区商品批发交易市场进行外迁,在巩固中心城区市场外迁成果的基础上,2016年启动大围合区域批发市场外迁。在实施市场外迁过程中,市市场外迁办与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加强与承接地项目紧密对接,主动服务,提供一站式便利化办公服务平台,完善承接地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目前部分项目住宅、商业、学校等配套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

      在市场外迁日常监管中,严格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全市市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市场外迁工作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不符合规划布局的违法、违规、乱招商的市场,进行查处、整改和取缔,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巩固市场外迁成果。同时,在市场转型过程中,对符合规划和建设要求的新建市场和提档升级市场,开辟“绿色通道”,引导商户探索创新经营方式,建立现代化商贸新模式。

      根据《郑州市中心城区市场外迁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内容,市政府已设立市场外迁专项引导资金,每年对符合引导资金下拨条件的外迁市场和承接地市场进行资金奖补。关于建立政府、企业、金融机构联动机制,设立批发市场产业投资基金建议,我们将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场外迁领导小组提出建议,争取早日实现。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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