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7837439/2017-0006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商务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
文 号:郑商建字〔2017〕1号 | 成文日期:2017-07-26 | 发布日期:2017-07-26 |
体 裁:议案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韩跃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市对外开放力度 充分发挥市直属商会招商引资重要作用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报市开放创新领导小组,由郑州市工商联负责具体办理。经郑州市工商联与市财政局沟通,市财政局已同意按年度下拨商会发展奖补资金,并制定郑州市工商联“四好”商会考核暂行办法。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安排及考核程序
(一)自我评价。各直属商会按照本办法,于每年11月底前完成对本年度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按照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认真、有序地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报市工商联。
(二)实地核查。由市工商联和市财政局组成若干考核组,根据各直属商会自评情况,通过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直属商会进行考评核查。
(三)综合考核。考核组根据各直属商会自评情况、考核组实地核查情况对各直属商会提出综合考核、评定等级初步意见。经会领导研究后确定考核结果,并在市工商联网站公告。
二、奖补资金设置和考核评分
(一)对本年度在当地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新成立的、并经审核按照相关程序和条件成为我市工商联团体会员的市外郑州商会,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8万元,不参加当年考核。
(二)对本年度在我市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新成立的、并经审核按照相关程序和条件成为我市工商联团体会员的直属商会,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5万元,不参加当年考核。
(三)在我市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一年(含)以上的市直属商会和市外郑州商会,考核评定采取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另设置加分项10分。根据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三、考核结果决定
经考核合格的商会,由市工商联会同市财政局评出考核等次。
四、等次设置
设一等奖2名,各奖励15万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10万元;三等奖5名,各奖励5万元。
2017年7月26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商务局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李奎武 联系电话:67189865
抄 报: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选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