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369/2017-0005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宣政〔2017〕78号 | 成文日期:2017-07-26 | 发布日期:2017-07-2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7-07-26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各镇直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宣化镇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取缔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26日
宣化镇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取缔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工作调度和推进,根据《登封市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取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登散煤治理〔2017〕26号)号文件要求,确保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取缔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郑州市2017年加快推进燃煤散烧治理实施方案》规定:“各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组织实施燃煤散烧治理的责任主体”,“环保部门牵头组织、协调、推动、实施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取缔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教育、卫生、工商、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别做好辖区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取缔督办工作”。《河南省2017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季度考核办法》要求落实日调度、周排名、季考核制度;2017年7月31日前,全面完成取缔燃煤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取缔任务。
二、主要工作
(一)完善台账。镇散煤办负责做好台账调度、汇总、报送工作。按照《郑州市2017年加快推进燃煤散烧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安排,网格化推进,细致开展再排查,彻底澄清底数,汇总完善本辖区燃煤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调度台账。
(二)明确责任。各工作组要协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台账要求,台账要细化明确每台燃煤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的网格监管人员、督办单位、督办人员,以及核查时间、核查情况等,责任明确到人,确保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强化措施。镇散煤办要加大督促力度,持续强化工作力度,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取缔标准。7月28日前,本辖区各工作组开展现场检查,落实检查频次,填写检查记录,报告有关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四)开展督导。镇政府成立督导组,对辖区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取缔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7月31日前,对本辖区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取缔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拆改一家、核定一家、销号一家。没有拆除到位的,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强制拆除,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三、责任分工
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进行分解,保证取缔任务落实到位。
各行政村:负责本村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取缔工作;
责任领导:各包村领导 各村支部书记
责任单位:各村组干部 各三级网格长
经济发展办:负责全镇工业企业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取缔工作;
责任领导:王国伟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 环保站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全镇教育机构和培训机构、午托部、卫生医疗机构及全镇餐饮行业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取缔工作;
责任领导:杨建丽
责任单位:文化服务中心 中心校 卫生院 食药所
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负责对流动商贩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取缔工作;
责任领导:王慧远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派出所 交警五中队
工商质监所:负责镇区内经营商户燃煤散烧设施设备销售的查禁工作。
责任领导:张伟峰
责任单位:工商质监所
四、严格考核
各网格监管人员每周现场检查一次,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各行业主管单位督办人员每两周现场督办一次、督办单位每月向镇散煤办报告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现场检查记录表(附件5)、现场督办记录表(附件6)、督办报告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于每周五12:00前报送至镇散煤治理办公室汇总上报。
各责任领导要及时组织现场核查、强制拆除、责任追究等工作。7月28日前,按照拆改一家、核定一家、销号一家的标准,完成辖区取缔工作任务;7月31日前全部完成现场核查任务。7月31日前,对未按期完成取缔任务的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1、宣化镇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取缔情况调度汇总表
2、宣化镇燃煤散烧设施(燃煤茶浴锅炉)取缔情况调度台账样表
3、宣化镇燃煤散烧设施(燃煤大灶)取缔情况调度台账样表
4.宣化镇燃煤散烧设施(经营性小煤炉)取缔情况调度台账样表
5.宣化镇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取缔现场检查记录表
6.宣化镇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取缔现场督办记录表
7.宣化镇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取缔现场核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