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宣化镇持续发力整治“小散乱污”企业

索 引 号:005303369/2017-0005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7-26发布日期:2017-07-2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宣化镇持续发力整治“小散乱污”企业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网格为单位,对辖区“小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大排查,并建立整改台帐,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责任部门等内容,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建立“小散乱污”企业治理责任分包制度,明确镇、村、网格三级责任,各村分包领导统筹负责。同时,实行全天候巡查制度,对各村工作推进情况实行不间断监督,有力推进工作全面开展。三是对排查出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联合环保、电力、公安等职能部门,采取“两断三清”等措施,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四是对经过区相关部门认定后符合环保、安全生产等要求的汽修企业,经签订废旧机油合同并环评备案后可恢复生产,纳入日常监管。对取缔后的企业加强动向观察,发现一起,第一时间予以制止取缔,严防死灰复燃。 目前,全镇两次排查出的共63家“小散乱污”企业,均已整改取缔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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