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238/2017-00158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煤炭/业务信息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煤炭管理局 | 关 键 词:能源,煤炭,通知 | |
文 号:登煤字〔2017〕88号 | 成文日期:2017-07-26 | 发布日期:2017-07-2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科室、煤炭管理所,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
现将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雨季“三防”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郑煤〔2017〕13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煤炭主体企业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督促所属煤矿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整改,煤矿要认真梳理检查出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二、各监管科室、煤炭管理所对郑州市煤炭管理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跟踪督办、验收销号,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附件: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雨季“三防”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