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5134/2017-0018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管城区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公告,信息公开,渠道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28 | 发布日期:2017-07-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现将本单位所开通的申请接收渠道及具体的使用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1.仅接收“当面提交”和“邮政寄送”两种形式递交的书面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为保证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据可依,有据可查,建议通过“中国邮政”邮寄递交。
3.我单位未开通传真,在线申请,电子邮箱等其他多样化申请接收渠道,通过以上渠道递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单位不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