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东华镇采用“542”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索 引 号:687149070/2017-0007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7-28发布日期:2017-07-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东华镇采用“542”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东华镇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通过强化责任、畅通渠道、狠抓惩治等措施,狠刹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歪风,端正了党风政风,采取“五严禁”“四不准”“两报告”,促进了党员干部作风好转,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五严禁”:在办理责任主体上,严禁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严禁向亲属以外的人员发请柬、通知;严禁收受、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钱物;严禁办理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之外的喜庆事宜;严禁办理亲属逝世10年、20年等纪念活动。“四不准”:即在社会参与层面上,不准用公款报销或变相支付应当由本人承担的费用;不准使用公车、公物参与婚丧喜庆事宜;不准以单位和老乡会、同学会等名义为个人发请柬、通知;不准占用工作时间参与亲属以外的婚丧喜庆事宜。“两报告”:即在组织监督角度上,执行事前申报和事后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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