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5498794/2017-00103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 |
发布机构: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市场,监管,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29 | 发布日期:2017-07-2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认真履行市场监管人员、市场开办者、食品经营者的法定职责,扎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市场食品安全,我局决定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郑州市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市场食品安全管理的规定,对市场肉制品、豆制品、米面及制品、酱腌菜、油炸食品、面包糕点、小磨麻油、炒货等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认真履行市场监管人员、市场开办者、食品经营者职责,落实各项监管制度,提升监管能力,全面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严处重罚食品违法行为,保障市场食品安全。
二、实施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分为摸底建档、检查整治、督办查处和规范提高三个阶段实施。
(一)摸底建档。对市场食品经营者摸底调查,核查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者健康证明、经营“三防”设施、温控设备经营者行为规范等逐一登记,建立电子档案,全面掌握经营者信息及工作动态,为监管执法打下良好基础。
(二)检查整改。明确市场监管人员及工作职责,确定工作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按照标准要求,责令限期改正。要定期检查分析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防止问题整改流于形式。对违法经营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并依法追究市场开办方的责任。通过整治,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落实,硬件设施配套完善,经营活动正规有序。
(三)巩固提高。督促对市场开办方、市场经营者规范自律,落实各项制度,强化市场管理,落实市场开办者管理主体责任和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使市场食品整治达标规范,做到思想重视不懈怠,工作到位不松劲,问题整改不反弹。总结经验,完善做法,巩固整治成果长效性。
三、工作重点
(一)检查经营户主体资格、食品标签标识规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合法有效,对相关工作人员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二)检查现场制售食品的添加剂使用情况。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使用食品添加剂事项并公示。
(三)检查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整洁。无污水污渍,生熟食分开,隔墙离地,食品及食品原料与生活用品无混放现象,“三防”设施使用符合规范,经营场所温控设施符合要求,有带盖垃圾桶,无暴露垃圾等情况。
(四)开展市场食品质量(快检)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按程序依法处理。
四、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司其责。加强对农贸市场食品监管是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确保市场食品安全和促进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各食药所、各个责任主体要强化落实本单位、本主体的责任,各司其责,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以所在镇办为依托,将市场食品安全纳入镇办食品安全绩效目标考评范围。
(二)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各食药所、各个责任主体要按照法定职责要求,履行好本部门、本行业的主体职责,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形成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良好氛围,做到食品经营规范,确保市场食品安全。对在整治中不作为、工作走过场以及措施不力、市场面貌无改观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或从重依法实施处罚。
(三)完善机制,长效管理。要通过这次对市场食品的整治,促进市场食品经营规范上一个新的台阶,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市场食品安全水平,保证市场食品消费安全。要落实好报告制度,对在市场中遇到的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在做好现场控制的同时,按层级向上级报告。
2017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