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69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 关 键 词: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31 | 发布日期:2017-07-3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委托,就一村一警网格辅警版警务通或平板电脑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一村一警网格辅警版警务通或平板电脑二次采购
2、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7(016)号
3、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4、采购项目内容:一村一警网格辅警版警务通或平板电脑项目二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5、交货期:6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预算金额:人民币88万元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为一村一警网格辅警版警务通或平板电脑项目二次采购:为配合郑州市公安局进一步提升“一格(村)一警”工作信息化应用水平,按照郑州市公安局236号文件《郑州市公安局2017年深化“一格(村)一警”重点工作推进意见》相关要求,将“一村一警”信息化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公安基础信息化建设的突破口和有效载体,进一步提高网格辅警的信息采集前沿化、数据对比准确化、业务水平规范化的要求。拟计划采购230台移动终端设备(含相对应当语音和流量,需为市场主流品牌,配备信大捷安警务通卡),相关配置参数为:主频不低于2GHz,运行内存不低于3GB,机身内存不低于32G,操作系统安卓5.1。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或者制造商授权的代理经销商,如为代理经销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制造商项目专项授权书;
4、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7月31日至 2017 年8月4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2、报名地点: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代理经销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制造商授权书;
(4)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承诺书(单位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格式自拟);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
报名时供应商应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供应商诚信库申报须知”。
4、采购文件领取:
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1、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接受地点:见招标文件。
六、本项目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七、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
地 址:郑州市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大道与中原路交叉口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509336669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才高街6号
联系人:董老师
电 话:13849055333\13683816961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