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96263054/2017-0014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29 | 发布日期:2017-07-3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切实抓好液化气站夏季安全管理工作,严防液化气站安全事故的发生,7月26日,公用事业处处长李马艾带队对郑州航空港区民安液化气站进行安全检查,并向企业下达行政指导意见书。
一是要求企业吸取7月24日杭州店面煤气瓶爆炸事故教训,严格用气管理,杜绝使用不合格钢瓶、杜绝为各类不合格钢瓶充气,同时加快破旧钢瓶置换工作;二是要求企业对所有供气用户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查找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三是要求企业对所有供气用户开展一次安全用气教育,提高液化气用户安全用气意识,预防因用气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