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林业局关于2016年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

  • 索引号:005253090/2017-0004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郑州市林业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7-31
  • 发布日期:2017-07-31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林业局关于2016年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指导帮助下,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十一次全会、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郑政办〔2016〕72号)和《郑州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郑州市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实地考核的通知》(郑依法行政组办〔2016〕102号)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合理部署

    崔正明局长作为林业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就相关工作进行分析部署;不定期的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现场会,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年初伊始崔正明局长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执法标准化要进一步加强、执法服务化要进一步创新、执法透明度要进一步增强、制度健全度要进一步提升、决策法治化要进一步完善、服务便利化要进一步推行。这几点要求也进一步为我局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明确了方向。

    2.明确责任、强化保障

    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细化小组成员分工,明确职责,各部门按照分工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新常态下的林业法制建设工作。近年来,我局计划财务处不断调整支出结构,为依法行政工作经费提供了全面保障,培训、宣传及开展活动经费保障充足,办公条件得到了全面改善。今年,我局组建了我市首支林政稽查队伍,进一步充实了行政执法队伍,健全了林业执法体系。

    (二)围绕林业建设中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3.规范行政权利运行

    我局严格坚持“改革为先、服务当头”、“职权法定”、“公开透明”等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立动态的权责清单调整机制,同时,对权利行使过程中的越位、缺位和错位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目前我局保留的2项行政许可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和占用林地审核(批)”,均采取“集中受理、统一办理、统一送达”的一站式办理,工作人员熟悉规范审批程序,严格依法办事,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无差错率达到100%,今年未发生一起群众举报、投诉现象,受到广泛好评。

    5.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

    我局始终把政务信息化建设作为展示、宣传林业新形象的重要措施之一。在突出网站公开性、服务性、实用性的同时,努力构建成服务群众、联系群众的绿色网络通道。在应用中我局始终坚持信息公开专栏和投诉咨询专栏与上溯一年内的行政执法信息从相关网站首页起点击不超两次即可查看全文,实现了管理公开、程序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监督投诉和权力事项均在“郑州林业信息”网站有链接。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6.林业立法是依法治林的基础

    我市湿地建设工作是当前林业亟须解决的难点问题。今年,湿地立法工作得到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在市政府法制办业务指导下,远赴杭州、无锡等地进行调研,《郑州市湿地保护条例》(审议稿)经过多次协调、论证、修改,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后,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后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7.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为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一是严格制发程序,出台规范文件严格按照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公开发布等程序进行。二是提高相关人员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制度,落实统计、报送制度,2016年经审查予以登记的规范性文5件,备案率达到100%。三是对2013年以来的发文情况进行了自查清理,清理公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提出修订意见的3件。

    8.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我局在重大决策方案制定前,一是坚持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充分听取意见。二是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局政策法规处会组织相关专家学者、法律顾问,通过公开听证、网上征求、当面座谈等方式扩大和邀请群众有序参与。三是积极推行“决策跟踪评估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我局密切关注决策实施情况,认真总结评估决策实施效果,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动态,并结合决策实施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补充完善相关规定,使整个行政决策更具操作性。同时,根据上级行政问责制的相关规定,对不依法依规行政、违反规定时限、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或行政措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员将予以追究相应责任,切实保证决策措施科学民主和政令畅通。

    (四)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9.服务型行政执法重在基层

    经过5年的创新实践和推进,我局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已呈现明显效果。按照市委、市政府2016年服务型行政执法“基层提升年”工作部署,我局基层站所执法人员克服点多、线长、面广、任务重的客观情况,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这当中涌现了“服务型行政执法示标兵”谢志强,“基层示范点”森林公安第三派出所等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下一步我们将取得的经验全面向全市林业系统推广。

    10.加强学习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7月和10月我局组织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综合法律知识”、“当前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林业执法办案技巧”、“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6个专题学习活动。全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受训者达到163人,这些课程强化了全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执法理念,收到了良好的培训效果,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五)拓宽监督渠道,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1.全面建立行政执法岗责体系

    在去年梳理、完善我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基础上,将我局的法定职权逐项分解落实到内设执法处室、二级执法机构及其不同的执法岗位,形成了一套有利于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科学合理、规范精细、协调配合的行政执法岗责体系。

    1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对不符合要求,考试未通过的,坚决不允许参与执法活动。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严格遵循公开原则、程序合法原则、执法人员合法原则、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按照相关要求,我局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统一使用国家林业局制发的法律文书。

    13.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通过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形成了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主动监督和受理投诉举报相结合,实现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时、动态监管。在长效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下,实现了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追究的常态化,有效预防了权力的滥用。从今年自查的情况看,行政执法无举报和投诉,办案质量和办案纪律执行的比较好。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政府公信力

    14.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我局从增强行政调解意识和能力入手,通过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行政调解职责,充分发挥了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今年以来,运用行政调解,我局成功调解1起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县(市、区)林业部门调解行政争议纠纷10余件,多数达到定纷止争的效果,将行政争议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了矛盾升级和负面涉林舆情的发生。

    15.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为确保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的质量,我局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逐步扩大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途径解决行政争议。二是加强与市复议中心、两级法院沟通协调工作,增加相互之间的了解和共识。三是加强个案的跟踪和监督,遇到疑难案件,积极向省厅和市法制办报告,争取支持,征求法律意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办案质量。

    为确保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的质量,我局常年聘请法律专家担任法律顾问,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进行把脉,并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水平。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1件、驳回申请1件、审理完毕1件;参与行政诉讼案件2件。其中撤诉1件,一审审理完毕待裁决1件。

    (七)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为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环境

    16.加强法制信息报送工作

    今年,我局更加重视法制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挖掘、收集法制信息,在内容把握上,以突出林业依法行政工作为主轴线,及时、客观、准确地上报信息,为依法行政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2016年我局向国家级媒体投稿20余件,省市级媒体投稿100余件。

    17.积极开辟普法新渠道

    以林业干部职工为重点,以林农为对象,是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的主阵地。近年来,我局充分利用“植树节”、“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湿地保护日”、“森林消防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16年,共发放各种法制宣传单2万余份、林业知识手册800余册、张贴宣传标语200余条、悬挂横幅40条,在“爱鸟周”期间利用短信平台向区域内公众发送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的手机短信。通过各类法治宣传,不断提高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和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增强全社会绿色忧患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存在问题

    2016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制信息上报数量不够;二是执法培训制度化、系统化、科学化有待加强;三是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这些,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进行整改落实。

    三、2017年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将坚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继续坚定不移地加快推进林业改革,不断加大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国际商都规划”和“十三五”规划,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提高对贯彻执行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

    2.强化培训,逐步提高全市林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3.完善法制信息上报机制,确保我局法制信息能够及时、准确上报。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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