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记者 荆锐 通讯员 徐苏
“他扎实工作、攻坚克难,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发展;他心系群众、深化服务,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他也是‘永远的兵’。”7月24日,由河南省军区牵头组织,河南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总工会、省军区政治工作局联合主办的河南省第七届优秀复转军人评选活动举行颁奖盛典,以上是活动组委会给予孙伟强的颁奖词。
孙伟强1986年入伍,2012年12月从信息工程大学转业,现任郑州市司法局副调研员,代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主持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全面工作。4年的时间里,他发扬军人优良作风,带领所在的法律援助中心免费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和质量均创全省第一,获得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等国家级荣誉。
作为一名军转干部,孙伟强在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过程中,时时不忘军人军属,为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倾注了大量心血。
为实现法律援助在军人军属中全覆盖,消除军人的后顾之忧,2013年,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郑州市警备区设立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并陆续在全市11个县(市、区)武装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乡镇(街道办)武装部普遍设立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联络员,共计178个,至此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圈在郑州市全面形成。
2015年,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郑州市关心支持国防建设十佳单位”;2016年,孙伟强推动郑州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出台《郑州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对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不审查经济状况、不设事项范围,只要申请,一律提供援助。
“太感谢法律援助律师了,困扰我一年的难题终于解决了……”提及法律援助,60多岁的郑大爷内心充满了感激。一年半前,郑大爷在郑州市某建筑工地打工被拖欠工资8000多元,多次讨要无果,还与包工头发生了争执。郑大爷在北京服役的儿子一天打四五个电话,生怕父亲被欺负。后来郑大爷的案子转到了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中心指派律师及时介入,最终为郑大爷讨回了血汗钱。“儿子可以安心服役了,法律援助真是及时雨呀!”郑大爷说。
“我能顺利买到房子,多亏了法律援助律师的鼎力相助。”杨某房产纠纷一案可谓是一波三折。身为军人的杨某因正在外地执行任务,无法在购房合同上签字,开发商以杨某单方面违约为由声称合同无效。“我拨打了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申请法律援助,房子可算是保住了。”杨某说,即便是身在异乡,他也感受到了法律援助传递的温暖。
为提高法律援助在军人军属中的知晓率,近3年来,每年八九月份征兵期间,郑州市法律援助机构都会组织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深入人武部征兵现场、驻地部队军营、村(社区)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让更多的军人军属知道法律援助,并且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找到法律援助。
“我在部队工作了26年,对部队有深厚的感情,非常了解广大官兵为保家卫国做出的努力和牺牲。他们不能够亲自照顾亲人,遇到涉法涉诉问题时,更需要地方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我愿意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代言,解决广大官兵的后顾之忧!”孙伟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