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16193125/2017-0012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8-02 | 发布日期:2017-08-02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配合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7月31日起,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照城乡形象提升督导标准,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业务指导,一是明确责任到人,对照排查。组织物业科工作人员分成6大组,分包50个物业小区,对照标准逐个物业小区进行检查。5个备检物业小区明确专人,重点检查督促。二是下发通知,明确检查标准。按照具体检查标准结合行业工作规范,强调“四公开一监督”公示落实,明确物业企业8月10日前在小区显著位置制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公约等公益广告内容。三是建立台账,明确时限。针对检查中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分类处理。对于现场能够整改的,现场督促完成;对于问题严重,不能现场解决的,明确整改期限和企业责任人,拍照取证,清理后及时回复,采取分包人督导验收,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确保整改到位。目前,共50个物业小区已制作并放置公益广告宣传版面44块,督查整改卫生死角9处,下发限期整改3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