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科技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围绕法治郑州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部门权力清单制度,规范专利行政执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1.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局主要领导是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根据局领导班子分工变化,及时调整了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印发了《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郑科内〔2015〕32号)。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文广轩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灿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办公室成员由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计划处、成果处和知识产权局等处室(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局党政联席会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有关工作安排,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认真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2016年度郑州市科学技术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方案》(郑科内〔2016〕11号)和《郑州市科学技术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郑科内〔2016〕14号),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并进行了责任分解。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经费预算,落实工作经费,为法制宣传、法制培训等工作提供经费保障。2016年,机关依法行政经费实际支出11.7万元。其中,法律顾问费4万元,法制宣传费6.7万元;人员培训费1万元。
3.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郑政办文〔2016〕40号)要求,制定了《郑州市科学技术局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培训计划》(郑科内〔2016〕13号)。以局党政联席会的形式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郑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政府令第220号)等法律法规;邀请专家举办法律专题知识讲座2期,重点学习专利权的保护与行政执法、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政策突破与先行先试。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局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加强法制队伍建设。一是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分别调整机关一名优秀干部和从知识产权局抽调法律专业人员一名到局法规处,加强局法制部门工作力量;二是建立公务员学法培训机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各类培训40人次,组织公务员参加网络法制教育26人次;三是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专利执法现场观摩培训;四是组织局法律顾问河南国基所律师为机关全体人员开展法制讲座。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按照《郑州市科学技术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郑科〔2012〕34号)的要求,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公布、备案等环节的管理,适当控制部门制发规范性文件数量。共制定《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实施细则》(郑科〔2016〕21号)、《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梯次补贴实施细则》(郑科〔2016〕37号)、《郑州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办法》(郑科〔2016〕64号)、《郑州市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郑科〔2016〕66号)和《郑州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郑科〔2016〕78号)等7个规范性文件。在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执行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特别是在涉及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我局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和座谈会,征求驻郑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意见建议,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适当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本年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按照时限要求进行了备案和公布。备案率、及时率、公布率均达100%。
三、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性
制定了《郑州市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定》(郑科〔2012〕33号),明确了科技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一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并提出在我市贯彻执行的实施意见;二是根据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研究并确定我市科技行政管理工作发展规划;三是研究我市科技行政管理工作发展的方针措施;四是其它对我市科技行政管理发展有深远影响或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需要我局决策的重大事项。2016年,市科技局牵头制定了《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郑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郑发〔2016〕12号)、《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郑发〔2016〕13号)、《郑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郑发〔2016〕1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意见》(郑政〔2016〕26号)等全市性政策文件。在重大行政决策中,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四、服务型行政执法稳步推进
按照市法制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为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我局结合科技创新领域行政执法的实际,着力从完善制度、制定方案、培育试点、加强行政指导等方面,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1.制定落实活动方案。按照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要求,研究制定了《2016年度郑州市科学技术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方案》(郑科内〔2016〕11号)。将推行行政指导、公开执法权力清单、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作为主要内容,进行了安排部署。
2.深化以会展保护为基础的联合执法协作。郑州是全国重要的商贸流通基地,会展期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我局的重要工作之一。市科技部门在会展中心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投诉举报咨询台,专门处理展会期间的专利侵权纠纷事宜。全年共在郑州会展中心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咨询服务3次。展会期间共受理纠纷15起,全部处理完毕。收到了良好效果,进一步树立了郑州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形象。
3.组织开展观摩交流活动。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以知识产权局作为试点,开展示范点培育。以加强专利服务型行政执法为重点,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观摩交流活动。8月中旬,印发了《郑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暨示范点观摩活动的通知》(郑科内〔2016〕22号),组织对局系统执法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学习了《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郑州市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文书》、《专利行政执法文书》等内容。局系统持有行政执法证和监督证的人员进行了观摩和交流。组织实施了行政指导案例评查活动。专利局马卫东同志被评为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
五、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制定完善制度。在原有“五规定、一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郑州市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回访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巡查制度》、《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处理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研究制度》,建立了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和行政执法风险管理,构建起了行政执法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局领导认真学习市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精神,于7月份开展了“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培训月”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组织局系统26名执法人员开展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专题学习。制订了《郑州市科技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郑科内〔2016〕14号),对实施范围、实施要求、执法事项、标准条件、执法主体和责任追求等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印发了《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的通知》,公布了已办理执法证和监督证人员,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3.加强执法监督。科技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集中在专利领域。6月份,专利局在巩义市丹尼斯开展了联合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现场检查商品400多件,登记标有专利标示的物品30余件,经检索,没有发现有假冒专利的行为。积极开展打击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和假冒行为,不定期对网站开展执法行动,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的商户进行查处,净化了互联网商品流通领域的市场环境,有效的维护了市场竞争秩序。开展以打击假冒专利商品为目的的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累计实施执法行动10余次,累计参加执法人员300余人,累计抽查专利商品3000余件。科技局对执法活动高度重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作出安排和部署,规范执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巡查活动,加强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检查,重点对执法行为、执法形象、执法程序进行督导检查。
4.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宣传活动。以修订后的《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和《郑州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若干规定》及省市服务型行政执法相关文件为主要内容,一是开展知识产权领域执法责任制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书籍200余本;二是在“4·26知识产权日”活动中,设立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台和维权援助咨询台,向社会公众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书籍100余本;三是在5月15日--20日“全国科技活动周”期间,在郑州国家大学科技园开展知识产权、技术交易、科技计划、创新政策咨询服务和宣传活动,共接受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
六、强化五单一网运行,依法全面履职
全市“五单一网”正式运行以来,市科技局不断健全运行机制,积极探索运行规律,创新管理制度,及时上传各项统计数据,取得了较好成效。
1.强化权责清单运行。一是健全组织,成立了郑州市科技局政务服务改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郑科内〔2016〕15号),局党组书记、局长文广轩同志担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成员。二是建立例会制度,截至12月中旬,局政改办副组长、副局长任灿同志共召开局政务服务改革例会16次,对进一步加强单网融合、强化运行等工作进行了安排。三是加强监管,出台了相关配套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的规定,严格依法规范权责事项运行,杜绝体外循环。
2.公布权责清单。局机关权责清单共23项,其中权力清单17项,责任清单(基本公共服务事项)6项;知识产权局权责清单18项,其中,权力清单13项,责任清单(基本公共服务事项)5项。郑州市“五单一网”制度改革白皮书发布后,市科技局积极作为,将各项行政权责事项的流程图、服务承诺、办事指南、责任处室、责任人员、办理期限、投诉举报电话、行政复议机构等详细内容,一次性在郑州科技港网站上进行了公布。
3.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干事创业。制定了《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实施方案》(郑科内〔2016〕15号文),梳理机关公共服务事项4项,对办理流程和时限进行了压缩。根据郑州市政改办关于继续清理民生服务事项中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制定清理方案,对照标准进行了清查。完善网上办公系统,实现了科技计划项目的网上受理、网上评审、网上公示,确保科技立项的公平、公开、公正。
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依法办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在局门户网站及市政府指定网页位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22条、政策文件通告类113条,其他宣传信息类102条。陶海潮同志被评为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无依申请公开案例。通过在线咨询、政府信箱、心通桥科技局平台网站、科技局中原微博、科技局新浪微博加强舆情监控工作,全年共收到“小巨人和瞪羚计划有关项目状态的咨询、网上申报计划咨询”等舆情问题75项,已全部回复解决。
2.做好“双公示”工作。积极参加市数字办、市社会信用中心组织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培训班。建立局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机制,将有关处罚信息推送至市社会信用中心网站,推动全市诚信建设和政务信息共享。
八、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
1.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机构,结合我局行政复议实际工作情况,设立了科技局行政复议办公室,与法规处联合办公。配备办公器材和设备,保障行政复议工作正常开展。
2.法律顾问制度常态化。继续聘请法律顾问1名,由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殷仁运律师担任。2016年,举办局系统法律知识讲座1次,为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提供重大行政决策法律意见6次,合法性审查4次,法律咨询服务16人(次)。法律顾问参与科技工作成为常态,为管理决策提供了法律保障,提前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3.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16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提案23件。其中,省政协提案1件、市政协提案22件。全部顺利办结,办理满意率、面见率100%。
4.积极化解信访矛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信访条例,建立局领导值班和分包重大不稳定案情机制,定期研究信访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处理信访问题,确保了科技系统大局稳定。
5.加强依法行政理论研究。我局组织郑州大学、中原工学院、省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开展了《科技创新政策法规研究》、《新常态下郑州市科技创新政策法规体系化研究》、《“法治文明”与郑州市“国际商都”建设研究》等软课题研究,并取得了较好效果。此外,我局还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支持了市委党校、市法学会等单位开展前瞻性、探索性法律研究。
九、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针对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发现的问题,局主要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开会研究,进行了全面、认真、细致的剖析和整改。
1.加强日常报备工作。严格按照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培训以及机关合同管理情况的备案等工作。
2.针对社会评议提出的问题。一是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观念,做到规范、合理地制定政策性文件;公开办事程序,按法定程序办事。二是增强行政执法的社会效果,把处罚与教育、管理与服务、处置与疏导有机结合起来;三是做到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廉洁执法,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十、坚持依法行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2016年,在郑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建设郑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引领,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大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领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1.创新驱动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成功获批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荣获国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城市,航空港区被认定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2.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目前全市科技型企业2370家、创新型(试点)企业530家、高新技术企业624家。2016年,预计全市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7400亿元,同比增长12%;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800亿元,同比增长12%。全市专利授权量为17100件,同比增长12%。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为150亿元,同比增长13%。2016年,我市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9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7项。
3.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更加完备。成功举办了中国(郑州)第二届国际创新创业大会暨跨国技术转移大会。全市20个创新创业综合体建成527.6万㎡;全市各类孵化器和众创空间151家,其中国家级17家、省级23家,累计创新创业载体面积达到610万㎡。目前组建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8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7家。全市共建各类研发中心2149家,其中国家级研发中心35家、省级研发中心604家。
4.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我市共建各类科技服务机构724家、专业技术转移机构15家、科技公共服务平台37家。加大大型科学仪器共享使用力度,目前仪器共享使用数量达到5536台(套)。郑州高新区被认定为国家首批科技服务业试点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