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40707511/2017-0007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 | |
| 文 号:上安监管〔2017〕33号 | 成文日期:2017-07-24 | 发布日期:2017-08-03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上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化工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将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监督检查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7〕13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区安监局《上街区2017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上安监管〔2017〕23 号)文件精神一并抓好贯彻落实,并就信息报送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各企业根据文件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于7月30日加盖公章报送安监局402房间。二是大检查期间每月要认真填写附件4,于每月23日前将电子版报安监局邮箱。三是各企业要及时分析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9月10日前电子版报安监局邮箱。四是要认真做好大检查自查自纠总结工作,形成书面报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0月15日前报区安监局402房间,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马浩杰 张潞 68930726
邮 箱:ajzhk@126.com
2017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