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87059326/2017-0005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综合,通知,通知公告 | |
文 号:登牧字〔2017〕73号 | 成文日期:2017-08-02 | 发布日期:2017-08-04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区、办事处)畜牧兽医站: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消毒措施,消除疫情隐患,严防疫情的发生传播,市畜牧中心决定8月份,在全市开展高温季节查源和消毒灭源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今年以来,国内外动物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重大动物疫情仍时有发生,口蹄疫、禽流感等病毒在我市也存在一定的污染面,严重威胁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当前,利用高温季节有利时机,集中开展大规模消毒灭源工作,有利于消灭疫病病原,消除疫情隐患。为此,各乡(镇、区、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毒灭源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开展消毒灭源工作。
二、抓好落实,快速推进
各乡(镇、区、办事处)要积极宣传引导,切实增强养殖场(户)和相关企业的消毒灭源主体责任意识。制定消毒计划,严格落实消毒措施,确保消毒成效。重点要对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屠宰加工场、畜禽交易市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等重点场所开展查源灭源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过程中的消毒工作。
三、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各乡(镇、区、办事处)要切实把查源灭源工作作为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重点工作,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明确责任,增加投入,购置消毒器械及消毒药品,扎实开展查源灭源活动。要严密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消毒灭源档案,完善消毒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报情况,确保取得实效。
四、严格实施,及时反馈
为配合此次高温季节查源和消毒灭源工作,市畜牧中心下拨2.04吨消毒药品,各乡(镇、区、办事处)要切实管好、用好,不得截留、挪用,要确保实际效果。消毒灭源期间,市畜牧中心也要进行督查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区、办将查源和消毒灭源工作情况在8月底前报市畜牧中心。
附件:全市消毒药品分配表
2017年8月2日
附件
全市消毒药品分配表
乡镇(区办) | 规格及数量 | 备注 |
大冶 | 15瓶×1000ml/件,12件 | |
大金店 | 15瓶×1000ml/件,8件 | |
颍阳 | 15瓶×1000ml/件,8件 | |
君召 | 15瓶×1000ml/件,8件 | |
石道 | 15瓶×1000ml/件,16件 | |
告成 | 15瓶×1000ml/件,8件 | |
唐庄 | 15瓶×1000ml/件,8件 | |
卢店 | 15瓶×1000ml/件,8件 | |
东华 | 15瓶×1000ml/件,8件 | |
徐庄 | 15瓶×1000ml/件,8件 | |
宣化 | 15瓶×1000ml/件,16件 | |
白坪 | 15瓶×1000ml/件,4件 | |
阳城 | 15瓶×1000ml/件,4件 | |
送表 | 15瓶×1000ml/件,4件 | |
中岳办 | 15瓶×1000ml/件,4件 | |
嵩阳办 | 15瓶×1000ml/件,4件 | |
少林办 | 15瓶×1000ml/件,8件 | |
合计 | 136件(2.04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