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科提字〔2017〕9号 签 发 人:文广轩
办理结果:A
尊敬的楚万青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市科技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建设郑州教育城、科技城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为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弥补高端科技创新资源不足的短板,按照郑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近年来,我市积极走访对接近50家的中科院系统院所、985高校以及知名企业,大力引进并依托这些高端科技资源,组建新型研发机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同时,在引进一流大学和知名科研院所入驻郑州的基础上,谋划建设中原科创谷,旨在引进20家以上高端科技资源集中落户,构建创新资源聚集,打造郑州“科技城”。
一、开展情况
(一)主动走访对接省外知名院所。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引进国内知名院所和企业等高端科技创新资源,将该项工作列为市重点工作,多次由市政府领导带队主动走访科研机构,并动员各县(市、区)、各部门积极走出去,围绕本地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需求,结合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布局,积极引进知名院所来郑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目前与国内多所知名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仅2016年以来就走访了中科院软件所、电工所、清华大学、南京大学、电子六所等近50家单位,积极谋划引进国内大院大所等高端科技创新资源来郑建立新型研发机构。目前已与14家国内知名院所达成科技合作共识,部分引进的大院大所,已经开展运营,已逐步发挥出科技创新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显现出人才和技术的聚集效应,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良好的辐射和示范作用。
(二)依托引进的科技资源组建新型研发机构。为促进引进的知名院所和企业与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我市依托其在郑建立为新型研发机构。目前引进了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在郑建立了郑州中科新兴产业技术研究院、引进了大连理工大学在郑建立了大连理工大学重大装备制造郑州研究院、引进新华三集团在郑组建新华三郑州大数据研究院;同时,加快推进华中科技大学在郑设立华中科技大学郑州智能装备研究院,加快推进中国科学院郑州工业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今年以来,我市再次分别与中科院电工所签约共建中科院电工所郑州分所、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六研究所签约共建中电郑州轨道交通技术研究院、与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签约共建中国航天郑州军民融合产业研究院、与同济大学签约组建同济大学中原环保产业研究院,再次优质高效的引进了4家高端科技创新资源在郑设立新型研发机构。目前,我局还与中科院软件所、中科院光电院、南京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等知名院所对接,积极引进在郑设立新型研发机构。
(三)谋划建设中原科创谷打造郑州“科技城”。为统筹规划好引进的科技创新资源在郑建立新型研发机构,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形成科技创新合作的长效机制,我市借鉴“苏州、深圳、青岛、武汉”等地做法,积极谋划建设中原科创谷,旨在加强与中科院系统科研院所、国内985高校及国内外500强企业开展科技合作,积极引入一批大院大所等高端科技资源来郑落地。拟谋划建设“中原科创谷”,拟规划总面积30平方公里,起步区5平方公里,前期引进20家以上中科院系统院所、国内知名高校、央企科研院所等在郑建设新型研发机构。通过高起点、高标准统筹谋划建设,力争使中原科创谷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科技合作示范区,成为中科院系统、知名高校在郑州建设科研机构的聚集区,成为我市科技创新的新高地。今年2月底我局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建设黄河创新谷有关问题的汇报》,该方案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随后我局与高新区多次对接,不断完善和深化建设方案,并多次向省、市领导进一步汇报;6月8日,我局再次向市领导提交了《关于谋划中原科创谷土地选址的有关情况汇报》,进一步研究论证项目选址问题。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加快谋划和论证。
(四)加强和完善配套政策支持力度。发挥政府职能,加强政策支持引导,结合实际需求对引进组建的研发机构可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对国有资产组建的研发机构,根据需要由市政府批准设立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由政府划拨科研用地,负责基础设设建设,安排几千平米不等的过渡期科研办公用房,给予3000-6000万元不等的初期建设运行经费,给予高端人才配套的工作生活保障,支持成立平台公司及创投基金,鼓励承担各类科技项目,促进开展产学研合作,并建立由市政府领导牵头的工作推进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研究制定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政策,部分支持政策已在《郑州市关于加快推进郑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中颁布;目前正在进一步研究制定《郑州市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若干政策》,通过出台专项支持政策,为大院名校来郑建立的研发机构给予多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二、下步打算
(一)加强走访对接大院大所。主动出击,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内外500强企业走访对接,协助各县市区主动走访对接,加大引进大院名校来郑建立分支机构的力度。
(二)积极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已成立的新型研发机构做好科技服务和支持工作;对已签约组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做好做好项目启动建设工作;同时加强走访调研,继续引进知名高校、院所在郑组建研发机构。
(三)加快谋划中原科创谷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做法,做好谋划中原科创谷的相关工作,为引进大院大所等高端科技资源搭建承载平台,形成科技开放创新合作长效机制。
(四)完善支持政策措施。加快出台具体的配套措施,为大院名校来郑建立的研发机构给予多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对我市科技工作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我们将加强与您的沟通和联系,将您的建议进一步融入我市科技工作中,更好地促进我市科技事业的发展,谢谢!
2017年8月4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科技局院校处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郑毅 联系电话:0371—67174566
抄 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