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4042/2017-0020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文    号:郑建文〔2017〕106号成文日期:2017-08-07发布日期:2017-08-07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2017-08-07废止日期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2017年8月7日  

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2017〕148号)要求,市建委决定在全市建设工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三下降一杜绝”为目标,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工作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我委成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曲 标 市城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副组长:李世杰、张秋福、远 烁  成 员:王永明、聂孟建、廖 薇、魏宁虹、各县(市、区)建设局局长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远烁兼任,同时成立四个检查组,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检查组  组 长:聂孟建  副组长:沈燕霞  成 员:市安监站巡检一科、巡检二科、巡检三科工作人员  检查范围:市安监站巡检一科、巡检二科、巡检三科监管工程  第二检查组  组 长:廖 薇  副组长:赵 磊  成 员:市安监站市政地铁一科、市政地铁二科工作人员  检查范围:市安监站市政地铁一科、市政地铁二科监管工程  第三检查组  组 长:魏宁虹  成 员:市安监站经开区分站巡检一科、巡检二科工作人员  检查范围:市安监站经开区分站监管工程  第四检查组  组 长:各县(市、区)建设局局长  成 员:各县(市、区)建设局及安全监督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检查范围:各县(市、区)监管工程  三、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大检查: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改。(7月)  1.各县(市、区)建设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县(市、区)建设局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主管部门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各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描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建设主管部门。  各县(市、区)建设局要于8月10日前将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企业自查自改情况报送我委。(见附件1)  (二)执法检查,集中整治。(8月至9月)  1.各县(市、区)建设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资质较低、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停工整顿、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实施计入不良行为记录、限制招投标等联动制裁措施。  3.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4.要加强警示教育和惩戒,我委将在大检查期间将集中曝光两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我委督导组从7月下旬开始持续对各县(市、区)开展督促检查。各县(市、区)要将开展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于8月31日前报送我委。(见附件2)  (三)实地督查,巩固提高。(9月至10月)  1.各县(市、区)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重点地区、重大项目、关键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对停工整改项目进行跟踪复查。  2.我委将于9月份组织对各地开展综合督查和综合考评。各县(市、区)建设局要结合职能,认真做好本行业领域内的考评准备工作,确保各项考评要求落到实处。  各地要于1 0月25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告报送我委。  四、排查重点  (一)重点排查地铁、桥梁、高层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高支模、起重机械、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1.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监理单位是否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是否提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2.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专用梯道、降水排水和边坡作业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监测、防护和评估情况。  对深度达到1.5m的基坑施工,要全部实行监理旁站,对深度达到2.2m的基坑施工,要扎实做好基坑防护,对深度达到3m以上的基坑施工,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范施工,厉行立改,坚决消除建筑施工安全隐患。  3.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体系是否规范,扫地杆及斜撑搭设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防护架体是否超出作业面,整体稳定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是否到位,搭设方式及材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卸料平台钢丝绳拉环、预埋扣件、连墙件或锚固钢筋设置是否规范。  5.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产权备案及检测、使用登记相关手续,是否存在违规投入使用的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企业是否具备安拆资质和安全许可证以及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足额配备。  (二)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规范参建主体各方的安全生产行为。各县(市、区)建设局和各有关单位要督促工程参与各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安全管理机构的保证体系的建立情况;二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用帐户的建立、支付、使用情况;三是安全管理资料的建立和审批情况;四是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五是今年下发的各级安全管理文件落实和各级安全检查整改情况;六是安全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七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八是施工现场的实体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情况;九是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及各级管理规定的执行等情况。  同时要把好人员准入关,强化三类人员监督考核,确保施工企业和人员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对进郑外埠企业和从业人员,要严格实行安全督查考核制度,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重大隐患不查处、不报告、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坚决清出郑州建筑市场。  (三)施工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落实企业领导带班制度,隐患排查是否建立台账。重大危险源公示及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四)施工现场是否建立远程视频监控工程,运行及使用是否正常。市建委将结合“建设安全行政执法综合工程”,应用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工程,实现对每个工地的安全生产情况、管理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工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控制等情况在线监控,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严厉打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建设局要成立本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典型宣传,宣传正面典型,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各县(市、区)建设局要加大对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检查督查,对重点项目开展重点抽查和定期不定期随机查访,促进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四)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县(市、区)建设局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制,有效结合我市当前正在进行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推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大检查工作中出现的监管责任不落实或不到位等情况,提请纪律检查、监察和人民检察院等部门依法问责。  (五)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周报告制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期间,各县(市、区)建设局要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统计表》(见附件3),自8月9日起,每周五上午12时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委报送。  各县(市、区)建设局要确定一名同志作为大检查活动联系人,8月10日前报送大检查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时,要将联系人信息(单位、部门、姓名、职务、手机)一并报送。  联系人:王永明  汪原力  电 话:67188926  67188760  邮 箱:sjwzac2009@sina.com  附件:1. 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和自查自改情况汇总表     2. 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情况汇总表     3.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统计表   附件

  • 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和自查自改情况汇总表.doc
  • 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情况汇总表.doc
  •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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