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71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 关 键 词: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8-07 | 发布日期:2017-08-0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郑州恒丰科创中心中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竞标人参加投标。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恒丰科创中心中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郑港财采竞谈2017(009)号
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2、项目总投资额:7000 万元
2.3、项目地点:郑州恒丰科创中心
2.4、采购内容:对郑州恒丰科创中心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监理等内容进行竞争性谈判(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5、第1标段供货与安装期:180日历天
第2标段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
2.6、质量:合格。
2.7、标段划分:本次谈判共分为2个标段
第1标段:郑州恒丰科创中心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第2标段:郑州恒丰科创中心中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监理。
合格竞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
3.1、竞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2、竞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合同履行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5、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竞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2标段:
3.1、竞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2、竞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合同履行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4、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5、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竞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4.2、报名时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第1标段);
根据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和豫建〔2016〕38号文规定,持有新版建筑业资质证书的各潜在投标人报名和开标可不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企业资质情况通过扫描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审核。
(3)第1标段:项目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声明(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项目声明);
第2标段: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无在建工程证明(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项目声明);
(4)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承诺书(单位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格式自拟),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近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社保文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声明,格式自拟);
(6)【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报名时竞标人应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供应商诚信库申报须知”。
4.3 、谈判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性文件接收信息
5.1、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年8月11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迎宾大道6号
联 系 人: 左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778195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
联系人:刘女士 Email:hndczb@163.com
联系电话:0371-65585907